建设银行卡申请:一个法律问题,请教各位老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0:26:02
2000年*月*日,*期刊社开展了一项有奖征求期刊标志的活动,入围的作品将被陆续登载在该期刊各期上,依靠订阅人员结合专家的意见,选出第一二三等奖,选出的最佳标志将作为该期刊的标志使用,李某于2002年见到陈旧的2000年发行的该期刊后,在备选的该期刊标志之中,发现一个标志非常具有商业价值,于是于2002年*月*日向商标局提起了注册申请,商标局于2004年*月*日同意其注册,并发给其注册权证,李某于是将此商标用于商业活动,2005年*月*日,该期刊候选标志的设计者张某发现其2000年为参加某期刊社标志评选所设计的标志已经被李某注册,且已经被用于商业活动,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李某侵犯其知识产权,请问李某的行为违法吗?如本案中所提到的张某参加某期刊征求标志的活动的作品,多长时间李某注册才不会违法,或是多长时间超出法律保护范围?谢谢,请诸位大家不吝赐教!

李某是不违法的~因为在他注册商标之前,而设计者张某并未注册商标,只要商标不是一个相片类是的东西,都不算侵犯知识产权~给你打个比喻,娃哈哈大家都知道,是生产饮料的~假如你用娃哈哈这个商标去生产服装,那他是不违法的~但你必须要注册商标,并且申请服装上的专利~而且还要知道他只申请了饮料上的旧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