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人都到马来西亚:请教一个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1:07:01
我是2005年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没能交清最后一年学费(共计4200元),因此学校扣发了我的学位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请问我有权利要求学校,拿回这些证件吗?如果这些证件丢失或因为我们人没有亲自核对过出现差错并且超过更改期,由谁负担责任?
请有关专业人士指点。谢谢

这种情况很多,学校对毕业时未能交清学费的学生一般都是用扣发毕业证学位证的方法来催交,你有权利要求拿回,但学校也有权要你付清学费,就是打官司你也得付清学费的。
但如果这些证件在学校保管下发生了丢失,学校应该负责。
你们应该要求学校拿出来看一眼,再交给他保管,就不会有超过更改期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