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输入法打不出字:请教一个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3:03:56
我朋友到超市去买东西!!把包寄在柜台!
但是返回来拿的时候她的钱包不见了..里面现金不多才200!卡很多!

但是第二天卡上的几千元都不见了!我朋友不确定是否在寄包之前钱包是否掉了!要求看超市录象但是遭到拒绝!!
请问超市要负责么??具体是什么法呢??
我们可以提出什么赔偿请求呢???
我们联系了记者...人家答应来看看!
但是之前我那朋友一个人去却被超市一帮人说服糊里糊涂牵了字
说什么一百元了结此事..请问还有什么办法么?

到消协投诉,超市估计会让看的,如果在超市被偷,当然他要承担责任.如果真是在那被偷的,这里面有个要求看录象时间问题,你要求看录象没得到允许后,卡里的钱没了,超市要全赔,如果你是发现卡上的钱没了之后要求看录象,那只能主张丢的现金.没有证据表明是在那丢的,那只能自认倒霉,到银行也没办法知道是谁取走你的钱,就当破财消灾了

报警~由警察立案侦查

这些事情都是<<民法>>调整的范围.但现在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当时丢失东西没有报警,也就是说:你的朋友现在凭什么说卡是在超市寄存时丢失的呢?

如果钱包是在寄存时丢失,那么,超市需要赔偿。
赔偿范围包括:现金、钱包本身、及其他物品。
但不包括卡里面的钱。

对于别人从卡里面去走钱的事,只能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