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卖家等级在哪里看:关于装修合同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23:44:14
我年前和某装修公司签定了一份装修合同,总价为33000元,我也预付了12000元,他们年前已经进行了吊顶,水电,墙地砖铺设等工程,但过了年后,我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再装修了,于是我和他们商量退掉其他的工程,他们同意退,但是要收1000元的管理费,可是合同上也没有写不做要收管理费,只说可以增减项目,并已实际发生额为准,现在工程量约8000元,可他们只同意退我3000元!!请教各位大侠,他们收的对不对?我该怎么办?谢了!!!

按照合同法他们也并没有错,与你终止合同也是履行了可以增减项目这一条款,至于收你的管理费,实际上你也可以理解为违约金,是按照合同金额的3%收取得,我认为没什么不妥,再者对方在完成1/4合同金额的同时,下一个1/4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在对方看来也是一种间接的损失。总之见好就收。

合同签订以后,对双方都有约束作用,由于你“因为特殊原因不能再装修了”,显然违约责任在你。因此,如果对方同意终止合同,要你承担1000元“管理费”(不管什么名称),应该还算是很公道的。因为对方有权要求你履行合同或者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按照合同法他们也并没有错,与你终止合同也是履行了可以增减项目这一条款,至于收你的管理费,实际上你也可以理解为违约金,是按照合同金额的3%收取得,我认为没什么不妥,再者对方在完成1/4合同金额的同时,下一个1/4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在对方看来也是一种间接的损失。总之见好就收。

要你承担1000元管理费不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