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军律师事务所:劳动合同法对无故解除合同有何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1 16:54:19

1,劳动合同法还没执行呢。

2,根据国家的一般规定,如果劳动合同解除,且是甲方提出的,那么,只有是乙方,即员工为严重违纪的情况,才有可能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他情况下,一般如果是企业提出解除,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什么叫无故?劳动法里没有无故解除这个说法,只有无故拖欠工资。如果你觉得你企业提出的解除,是没有道理的,或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的,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劳动合同关系继续。

当然,一般我认为是给钱走人比较好,你不要我了,不等于我在外面也找不到工作。

除要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单位无故解除合同,还需按劳动者工作时间,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无故解除,赔偿金必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