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6 移动4g网络差:我村几天前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22:43:58
我村一村民王某想在自己家中钻一口井,邻村有三个人常年给别人钻井挣钱,这三人中有一人叫孙某。王某就找这三人给自己打井,谈好了价钱。孙某这三人在钻井时,需要用电,于是孙某在王某家的电线上接线头,不小心触电死亡。孙某的家人要求孙某和我村电工赔偿,因为电工没有给王某家的电线安装保险丝,他们认为电工也要承担责任。
请问各位律师谁应该承担责任,有什么法律依据吗?。再问村民在自己家钻井犯法吗?

至于王某:
王某在钻井之前没有与其他三个人签订法律合同,那么王某没有赔偿的责任。
至于电工,则有以下分析:
1、若要安装电力线路,必须由合格的电工安装。
2、保险丝只能防止电线短路,不能防止触电。这是因为人的内阻较大。
3、孙某在王某家接线头,导致意外。这个是孙某自己对电工规则不了解、未做足防护或者没有在工作前排除场地安全隐患所致。
从以上三点可知,在这个案例中,电工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为孙某在安装电力线路的时候不懂电工规则,没有请合格电工,也没有征求过电工的意见,而自己随意接线头。这个应该是他自己的责任。【若是电工安装电路不规范,导致用户在用电时触电身亡,这才是电工的责任。然而上面这个案例很明显是私拉乱接造成的事故。】

同时,村民们一旦发现村里的电路安装不符合电工规则,应该及时找有关部门进行改造,以免发生意外。

孙某的死亡与王某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王某不应该担责任,是承揽合同,他无责任赔偿.至于电工的责任,要看具体证据,另看电工行为与人员死亡间的因果关系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