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骨海粉图片大全:白纸黑字打的欠条,过了两年法院就不受里了吗???具体法律条文怎么说的,能给我找出来吗?拜托 感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3 08:29: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关键看你的欠条是否由还款日期,如有到期后再过两年,就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如没有可以随时要,但不能超过20年。当然有证据证明时效中断,可以从新计算。

受理。如果过了时效,则可能败诉。

过了时效的案子法院应当受理,而且在案件中并不主动调查时效性,只有当对方以时效已过为对抗理由时,方能以此为由结案。

如果是打的欠条,没有还款时间,从打欠条之日起两年内主张权利都没有过诉讼时效,如果超过两年,而且又没有引起时效中断的情形,你可以起诉,如果对方在法庭上以超过时效抗辩,你又提不出中断时效的理由,则可能败诉。

可能是你的欠条有不和法的地方,是你当初的疏忽吧,使得它不具有法律效率。

这里面最重要的有两点,一是,你欠条中约定的还款日期,至你要起诉时,是否已经超过两年时效期,没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欠条出具的该日起算,如超过,则已经过了时效,法院可以受理,但对方以此抗辩,法院会支持对方的。
二是,如果你有证明,在二年的时效期内,你曾经向对方主张权利,即要求偿还,或是对方明确表示将要归还,则时效中断,从你要求权利,或对方答应偿还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即又开始了一个二年为阶段的时效期间!
相关法律条文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