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花开春带雨的原唱:别人欠了我钱,我知道了,过了两年了,我都没向法院告,我怎么拿回我的钱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5 09:40:43
对啊,我过了诉讼时效才去告,无法告了,对不对?
那真的是一批巨款,我以前不懂什么诉讼时效,打算慢慢来,究竟时效2年是从借条写明到期日开始计算,还是我知道他不还钱时计算.没有借条,那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呢

如果真的过了2年诉讼时效,我就无法从法律途径拿回我的钱是不是?那听说那20年又是什么时效,究竟如何保障到我权益.我利用20年可以从法律途径解决这问题吗?中国有那么多人都不知道这些诉讼时效2年,难道这样很多债务都不了了之吗?我想问问有什么具体方法解决我这种情况

如果是借款,时效从应该还款时起算。
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未约定还款时间,随时可以要求归还,适用最长20年的时效,你现在起诉也不会超过时效。
如果约定了还款时间,你该约定时间到达开始起算时效,时效为两年,超过此时效将导致无法胜诉。
当然,在此期间,如果有催要或还款行为,会引起时效中断,重新起算。如果真的超过了,建议你带资料找律师面谈,看是否有其它办法解决。如果在北京可以直接联系我,资料里有我的联系方式。
但愿你运气好。

从你知道或者应该自己的权利受侵犯之日起计算

如果条子打的是借款,没有还款期限,时效是20年,若有还款期限,时效是到期日后两年。如果条子打的是欠款,那么时效是从打条子之日起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