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急!!土地纠纷,对方突然患精神病住院,我要负法律责任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1:15:41
我家是一块自留山(竹山),山下是对方的水田,这两年竹子发到了田坎边,对方多次砍掉田坎上边的笋子,我每次都是耐心的讲理:县政府颁发的自留山使用证上写着界至“下至田坎”,况且笋子没有遮住你的田,你不能砍。对方不听,我气急之下也砍了对方几根竹子,于是对方扬言要邀人打我,在他邀人的过程中奇迹般的患精神病住院(属实)。
对方亲友请乡司法所、林业站的重新划了界至,给他田坎上边分了一小块,罚了我两百圆钱。
今天,对方又从县城请来了律师调查取证,听说是要把我告上法庭。
我要负法律责任吗?我该咋办?请大家帮帮我!

您不会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此事属于民事纠纷,况且您已经对他的财产损失做出了民事赔偿,你的行为并没有法律上直接或者间接导致他精神病的合法依据,因此不必担心。

您不会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因为您已经做出了赔偿,并且您的行为没有法律直接接连导致让他得精神病,因此不必担心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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