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蓉李金羽结婚没有:关于有效证据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5:28:16
我借给一个当时很熟但现在不熟的人100元钱。(经过就不便详说)但是他赖皮不还我了,我现在手里头有一张当初邮政汇款的回执单和跟他QQ聊天的记录。我想请问这两项可以作为证据链表明他欠我钱吗?
其实我们是在网上认识的,在一个城市的不同学校,我很想报警控告他涉嫌网上欺诈的,但是还是觉得不妥,希望懂法律的人给点参考。我现在就想惩罚一下他。钱都无所谓了。他现在真的变的很贱,跟我以前认识的完全相反。汗……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汇款的回执单能表明收款人的基本信息,但是QQ号要与其本人对应恐有难度,你最好通过其他合法方法如录音、录像等取得其他证据加以佐证。(诉讼费50元,可能还有邮寄费等费用)
就欺诈而言,你恐怕无法举证(民事欺诈;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非法取得并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
但是,就诉讼效率来说,对你似乎不合算。
你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打官司啊
阿Q点。

你的那两个证据如果属实的话是可以表明对方欠你的钱,但是法官对于QQ聊天记录的证明力的采信问题就很难说了,因为QQ的聊天记录是否可以自己更改存在疑问,你最好还有其他的证据。
这个问题好象不存在诈骗的问题,他只是借钱不还并不构成犯罪。
你想怎么惩罚他呢
惩罚也不见得你就爽了,你应该高兴才对啊,早一点知道对方的为人,总比晚一天知道好吧
至于他的问题我相信总会他吃亏的一天

不到1000不能立案......但可以到法院告他,不值.还不够请律师的呢.
还是吸取教训吧.
实在气的不行...就...方法很多....在网络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