矶竿钓鱼:对计划生育超生的罚款是否有起诉年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5:54:29

对计划生育超生的罚款起诉年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理》 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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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估计楼上两位会把你弄混吧,呵呵,简单的说,如果在作出这个处罚的行政机关,在告诉你处罚的结果的时候,就告诉你可以起诉的,你应当在三个月内起诉,如果没告诉你,你自己从其他途径知道了,那么从你知道那天起三个月内起诉,如果没告诉你,你也一直不知道,那么两年以后你才知道的,也不能起诉了,最长久给你控制在两年以内。所以,在两年内,你知道的从你知道的时候算有三个月的时间,过了这两年,你就没这个权力了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同意以上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