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榜为什么靖王上位:先签聘用书,再签劳动合同——两者是什么关系?(难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6 10:50:40
先签聘用书,再签劳动合同——两者是什么关系?(难题)

用人单位先和员工签了聘用书,过了一个月,又签了劳动合同,
我想问一下:聘用书能有法律效率吗?在这一个月里员工和用人单位是什么关系?
说明一下:签完聘用书后,单位告诉员工一个月后到公司报道再签劳动合同,那么在这一个月里员工和用人单位什么关系?如果员工在这一个月里改去其他公司,是否具有违约行为,是否要付法律责任或者交违约金??
谢谢大家了!!!
1.聘用书并没有违约赔偿的条款。
2.聘用书中只有员工的签字,而并没有用人单位的盖章

如果聘用书有劳动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它应该是有法律效力的,聘用书并没有违约赔偿的条款,1个月里改去其他公司,不具有违约行为,不要付法律责任或者交违约金,因为,未签定劳动合同,未约定试用期,责任在企业一方.(这1个月可视为试用期)

聘用书和劳动合同可以基本等同,至于你说的情况可能聘用书更清楚的说明了你的职位待遇等问题,而劳动合同则规定具体劳动时间及工资待遇、公司条款。
如果聘用书没有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它应该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在这一个月里你与公司已经是员工与公司的关系。
这个时间如果你去别的公司了,那么将要承担一定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