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品废材大小姐免费:这个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6 11:32:15
十年前与村委会签了份施工合同,由于各种原因,村委会到今年才把款项付清,但在其过程中,双方协议在原合同上加了一条,即:合同到期逾期未付款项按同期利息率计算利息。最终利息有两万元左右。问:是否合法?
加利息这一条是十年后的今天才加的。所以不知道是否合法,而且也有人把这个当把柄,所以我才这么担心,如果真的不和法,希望能有补救的方法,谢谢!

如果是双方同意的,是合法的,如果是一方自己加上的,属于违法行为。

合法,非常合法,但是既然钱已经给清了,就不要在找麻烦了,因为你是施工方,一般工程5%的尾款都收不回来,你都收齐了不算,还想要利息,真是可以,打官司你也不见得赢,到时候会在你做的工程找麻烦了,而且这种事情也不用弄的这么僵,以后还得合作呢,是不是!

约定合法,而且你有权利主张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