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邦分析体系基本原理:这种行为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6:13:49
A\B\C某被D某叫去打架,双方都有很多人,在殴斗过程中,B某随手拣起一块砖,将E某的头部砸伤,目前处于昏迷(很有死亡的可能),那么,A、B、C、D某分别应处于什么处罚?

从你描述的情形看,应该是聚众斗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进行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檄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以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具体案情我不清楚,如果ABC是积极参加的,对ACD应该以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至于B,要看E的伤情鉴定,如果E重伤,对B处于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如果E死亡,对B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请问B是直接拿石头砸在那人头上的,还是拿了石头随便一丢,砸中那个人的?如果是前一种则为间接故意,比直接故意来得轻一点。后一种则是过失伤害。
B的定罪要看周遭证人的证词和那个半死不活的人的证词还有律师的辩护能力来决定了。
D是首犯负主要刑事责任 B由于其造成了严重后果处于主犯的地位。两者量刑皆从重。
其他人皆是从犯判刑较为轻。
具体的不记得了,有空偶想想再回答你。

谁动手打人谁承担责任,b当然是罪责难逃,d教唆他人犯罪,同样构成。根据其责任大小,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D是主犯当然是最重的,B其次,A/C再次
如果被害人死了,那么就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如果被害人没有死那应该是故意伤害

ACD构成聚众斗殴罪,B构成故意伤害罪。
因为聚众斗殴罪是把造成轻伤结果包容在内的,但是斗鸥过程中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对直接致伤、致死的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他有杀人的故意定故意杀人罪,如果有伤害的故意定故意伤害罪,重伤或死亡与定罪无关,只是量刑的情节。不过在实践中,行为人的主观是很难判断的,我想这种情况,还是定故意伤害罪比较合适,因为按一般人的观点很难想象拿一块砖砸伤人就是他想杀害这个人。

d>b a=c
b>a
1,如果E挂了(白痴),A=C<(B=D)同时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E治疗后无恙,归社会治安处罚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