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西游109一线龙宫:法律 故意伤害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8 07:03:45
我叔叔因喝了酒和同村的一个人发生口角,两人打了起来。我叔叔被告故意伤害,被打的人去医院检查未发现异常,一审我叔叔被放了。事隔半年,我叔叔又被抓走了,这次被打的人提供了法医证明,其肚子上有一道口子,但是没有找到凶器。现在我叔叔被抓了,这里面还牵扯到被打的人的哥哥在法院工作。该怎么办呢??
被打人的哥哥就在市级人民法院工作,而且时间久了,什么证据也没留下。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 当负刑事责任;致人轻伤的,则须已满16周岁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但也要靠关系,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最主要是找到肚子上有一道口子不是因你叔叔所致的证据,然后就是请一名有实力的律师!相信自己,如果不是你叔叔做的话,就会赢!

"去医院检查未发现异常"是说没有伤吗?还是伤小?轻微伤,还是轻伤,还是重伤?难道没有进行法医鉴定吗?
"一审你叔叔被放了"是说下了判决了吗?还是取保候审或是另外的什么形式?
"被打的人提供的法医证明"对伤情是怎么描述的?
"事隔半年,又被抓走了"又是什么形式的?

至于他哥哥在法院过个事,你也不用太在意,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这是原则性的问题,一般是不敢搞鬼的,况且法院也不是他开的,他想搞鬼别人还不敢呢。

这件事是还要看伤情,再一个看能不能有证据这一刀是不是你叔叔捅的,这要看他自己的口供和证人证言还有被害人的证言等.

你的提问有些笼统,让我无从回答,请讲细些。

通过你上面的描述,很可能会被认定为证据不足。因为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谁主张,谁举证,那个人半年以后再想告倒你叔叔,其实也没那么容易。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能够证明,他肚子上的那一刀就是你叔叔所致,否则在庭审的时候,法官很难予以采信。至于你所说的他哥哥在法院工作,你完全可以向法庭申请让其回避的,我相信有他哥哥的关系,法院会酌情考虑,但我更相信中国法律的司法公证,纸是永远也包不住火的,事实胜于雄辩!

肚子上的伤口是内伤还是外伤?如果是外伤的话用法医学可以鉴定出是什么时候所伤的,事隔半年再提出这种外伤的赔偿是比较容易被推翻的。
如果是内伤的话的确比较伤脑筋,不过应该也不会太难,关键还得看证据。

除非他能证明他肚子上的伤口是由你叔叔造成且构成轻伤以上伤情才能构成犯罪,否则不构成犯罪。时间这么久了我估计很难证明那伤口是由你叔叔造成的,并且肚子上有道口子到底有多严重是否构成伤害就更不好说了

上报市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