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剧香罗带全剧土豆:关于买卖房子的税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8 01:53:19
我家是住在湖南湘潭县的。我想把房子卖了。可是过户的时候房产局说买卖双方要交%10的税务。而且房子的价格都要由他们定。可是我们湘潭市都没有着个规矩。我有点不相信他们。因为我去办房产证的时候不给他们好处他们就拖着你的证,找借口不给你办。我想知道是不是这样

1、房屋价格应由有资质的独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房管局是不能出具评估的,他们和评估机构应在人事、财务、机构完全脱钩,这在2000年建设部就规定的了,而且现在查商业贿赂,他们这样做肯定违反法律法规。
2、买卖双方所交的钱包括税和费:一是地税在征收税的时侯,是根据评估的价格来确定计税金额,未满五年的普通住宅,卖方应缴纳5.58%左右的营业税,20%的个人所得税(增值部分)。二是财政局要向买方征收1.5%-3%的契税。3是房管局只能收交易手续费每平方米6元(买卖双方各半),登记费100元及工本费印花税约20元。
3、我想,房管部门是服务窗口部门,应该不会刁难你的,又有效能办、纠风办等机构监督,也可能是他们没有解释清楚,你可以找一下他们的领导或是负责咨询的人。
祝你办事顺利。

这是国家控制房屋交易的政策。
房屋交易,要由房产局或者是评估机构评估交易价格,然后按照评估出来的交易价格征收税金,如果你的房屋建成或者购入不满5年,那么要缴纳成交价格的5.5%左右的营业税,还要缴纳房产卖出价格高于取得价格部分的20%的个人所得税,所以,如果你的房屋没有满5年,销售是非常不划算的,要缴纳大量的税金,如果可以等一等,建议你等房屋满5年之后再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