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晚上好23集:刑事案件办理需要几份医院证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4:43:52
我于2005年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协议,时间签到了2008年,我小本经营。但是今年房东觉得租金低了,要把房子收回并租给别人,而且不给一点违约金,我很生气,僵持了几天后,房东突然带人闯进我的房间,把我的东西扔到了楼道里,我没有跟他们争执,而是用相机拍下了当时的情况,他们由于恐慌,所以上来抢相机并殴打了我和我的妻子,后经法医鉴定为不低于轻伤,当时的法医鉴定结果已交给刑警队。目前我已住院近两个月,药费3万元自掏,最近刑警队要借按说还要医院出具一份证明,我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意思,另外,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我这种情况是私了还是公了,具体应该怎么赔偿,民事与刑事总计多少合适,谢谢!
多谢!主要是骨伤,鼻梁骨断裂,眉骨断裂,胸骨受创,但目前来看,还有神经伤。

伤什么地方了?是什么伤(创?骨折?)?
一般来说,对于一些可能影响功能的损伤,我们这里为了办案需要,而又防止重复鉴定,都是先出一份意见书,嘱其治疗满三个月后复查,再出具正式鉴定书!
不知道你所说的“经法医鉴定为不低于轻伤”是否正式鉴定书,而且其中的“不低于”显然只是当时的意见,具有不确定性,不应当作为最后结案时的证据使用。
个人认为,你应当在治疗满三个月后再去鉴定一次,刑警队要你出具的证明也可能是疾病诊断证明,也可能是后期治疗费用估计等,具体是什么你为什么不去问办案民警呢?
私了公了问题,如果能构成重伤,那是不能私了的;如果只构成轻伤,那是私了还是公了就看你自己的意见了,估计私了能得的经济赔偿会多点吧,不然就让对方去坐监!
至于赔偿问题,按规定你能得到的赔偿应当包括: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交通费、鉴定费、伤残补助费(如果构成残的话)……也许还可以申请精神赔偿,具体算法偶也不是太清楚,律师大大们应当比较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