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护花高手txt未删节:行政法的案例分析 帮帮忙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2:14:12
原告查某等19人系某市某区个体商贩,被告为某市某区政府市容管理办公室。1990年8月,原告得到被告准许,在某市某区某车站广场内的人行道边摆营业。查某等19人均持有市容管理办公室发给的占道证(有效期从1990年9月至1991年9月)。1991年3月,由于该车站广场秩序比较混乱,区政府指示区市管理办公室全面清理。区市容管理办公室便于1991年3月19日发出整顿 车站广场的通告。其中,第8条规定:“自通告生效之日起车站广场范围内任何人都不得摆摊设点。”查某等19人自1991年3月20日起被区政府市容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禁止在车站广场内营业。1991年3月31日,查某等19人以区政府市容管理办公室的通告侵犯自己已取得的合法权益为由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认定区政府市容管理办公室的通告违法并撤销通告。法院经审查认定,区政府市容管理办公室作出整顿车站广场的通告属实,其第8条确系涉及到查某等19人的利益。
1、本案中市容管理办公室的行政行为性质如何?
2、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2、驳回起诉,行政诉讼只能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