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印象派:回族的形成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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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是由中外的多种民族成分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民族。伊斯兰教的传入及其在中国的发展,对回族的形成起了重要纽带作用。公元7世纪中叶,大批波斯和阿拉伯商人经海路和陆路来到中国的广州、泉州等沿海城市以及内地的长安、开封等地定居。建筑了中国最早的一批礼拜寺。当时他们被称为蕃客或土生蕃客,至元代被称为回回蕃客或南蕃回回,成为回回人的一部分。“回回”一词,最早出现于北宋沈括《梦溪笔谈》和南宋彭大雅《黑鞑事略》中,主要指葱岭东、西处于喀喇(哈拉)汗朝统治下的回纥(回鹘)人。十三世纪初时蒙古军队西征,一批批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亚各族人以及波斯人、阿拉伯人,不断地被签发或自动迁徒到我国来,他们主要以驻军屯牧的形式,以工匠、商人、学者、官吏、掌教等不同的身份,散布在中国各地。被称为“回回人”,成为元代“色目人”中的主要部份,后来,他们也以“回回”自称了。从元代到明代,各种不同来源的回回开始逐渐形成为一个民族。元代有“四等人”制,回回的地位一般高于汉族,回回中的贵族、官宦、学者及商人的活跃,对于元朝的开国和中西交通的开拓,以及军事、政治、经济等方面都有很大影响,然而,元朝回回又是被征服者,他们生活上不稳定、习俗不受到尊重。明代回回人与蒙古人的地位相似,“善加抚 、密切防闲”,反映了明朝统治者对于各地陆续内附和归化蒙古人和回回人的政治待遇。清代,在严酷的民族压迫政策刺激下,回族人民的斗争意识愈趋强烈,为了民族自尊和民族生存而进行着顽强的搏斗,从鸦片战争、“五四”运动到抗日战争以及解放战争,具有反抗斗争传统的回族人民,和其它兄弟民族一道,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作了坚决的斗争,为保卫祖国的神圣领土和民族的解放做出了贡献。

回族的形成

回族的族源比较复杂。就构成的成份来看主要是阿拉伯人、波斯人和中亚人。就迁入我国的时间来看主要有两个时期:早期的是从唐初至宋末的五六百年间,从海上到中国东南沿海地区经商,最后留居在广州、泉州、杨州等地的阿拉伯人。后期的,也是最主要的是十三世纪中叶被蒙古族先后征服的葱岭以西、黑海以东中亚和西亚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民族,除阿拉伯人、波斯人外,还有其他一些民族。这些征服的民族,由于各种原因随蒙古军从陆上经过新疆来到中国。其中规模最大的是被蒙古族征调过来的“西域亲军”中的“回回军”。这些在不同时期、经不同线路到中国来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人民,经过与汉族、蒙古族、维吾尔族等,特别是与汉族一百多年的溶合演变,到明代时终于形成了一个独立民族,因“回回军”而得名回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