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汉堡包的过程:这三千元我该不该还?急需答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5:13:44
我和男友,不对!应该说是老公了,我在跟他登记之后,由于家里有事一时拿不出钱,所以跟他拿了三千元钱,这是在我们还没登记之前,他要求我办理登记手续才同意给我的。因为现在俩人感情不合,我们打算分开,可他说要分开的话,必须让我把三千元钱还给他。我本人觉得很不合情理,因为打从一开始他跟我恋爱起就隐瞒了我关于他的婚史,确切地说,是欺骗了我!
从一开始,他对他的年龄、婚史、家庭情况无一不说假话。跟他在一起一段时间后,我才知道他的年龄比我大十岁,并且离过两次婚,(第一次离婚时还有个女孩,但他矢口否认),谈过好多个女朋友,在我的逼问下我只承认他离过一次,就登记后仅仅一年多时间就离的,可这一切,他在谈恋爱的时候从没有提过,仅仅把读书时间过长而误了婚烟大事唐塞我对他大龄未婚的疑问。他俨然成了个爱情大骗子。
我很不甘心,我赌进去的是第一次恋情,还有我的青春。我把自己的一切完完全全地给了他,可他却如此骗我。
我想请问一下律师朋友们,像我这种情况的话,如果跟他分手还应不应该把三千元钱还给他?我能不能索取青春损失费或其它方面的补偿?请尽情给我答复好吗?

首先要说不用还.1:从法律规定上看,你是借款而且是在婚前,若无其他约定的话,你是要还的.2:但你们有一个约定,就是你们经过登记,他才给你的,而且也并没说是借款,那么这就形成一种有条件赠予,即便以后分手,也是不用还的.3:当然,如没借条,你也不承认有此事,哈哈!那就更不用还了.4:以区区三千元来要挟妻子,这样的男人还了他又何妨,同意leda111222先生的意见.

我认为,要分开,就还掉。那不是你欠他的,只是杜绝了一个以后他再来骚扰你的借口

没有借条,还什么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