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水浇顾客:关于遗产分割的问题~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05:30:17
我父亲01年11月去世当时45岁!他先和我母亲离婚后又娶结婚。从他们离婚我一直和我母亲生活到现在。后娶的女方带过来一女孩和我父亲一起生活,他们结婚2年后我父亲因病去世。再他们组织婚姻的时候我父亲在单位福利买房三室一厅并且有一部分是贷款。可能到他去世时房子都没有还清。现在那后娶的老婆和那个女孩都住在那房子里!我奶奶去世,爷爷还在世。请问这房子有我的吗?都过了5年。我有权利享受这遗产吗?大约我能分到多少钱呢?总数的几分之几?我今年21岁,父亲去世那年我16岁。急
那请问什么叫带过来的女孩要看是否形成扶养关系呢?
还有就是他的贷款可能没有还清请问怎么分割呢?
还有就是我能得到财产的多少呢?怎么协商呢?要多少钱合适?
请问我拥有的遗产分配权利和贷款的关系是什么?
是去世时所还的那部分财产还是房子总价分割财产呢?

你作为你父亲的亲生子女当然有继承的权利,你、继母、爷爷都有继承权,继母带过来的女孩要看是否形成扶养关系,形成抚养关系也有继承权。

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

首先应分清你父亲的遗产有哪些。通常情况下,你父亲再婚后所取得的财产,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子你父亲有一半的权利,但是由于还有债务,债务也应平均分配,也就是说,对于债务,你父亲也有一半。他应得的财产减去债务,就是他的遗产了,由他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当然也包括你了。至于带过来的女孩,则要看当时是不是未成年,若是未成年,则形成抚养关系,有继承权,否则,一般没有继承权。

楼上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