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问自答是什么句:遗产分割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0 19:39:32
怎样区分遗嘱的有效性,需要哪些证明?
如果立遗嘱者可能是神智不清时立的遗嘱,此遗嘱是否无效?
怎样鉴定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财产,需要哪些证明?

1 我国法律规定的遗嘱包括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和公证五种形式.只要符合法定的遗嘱形式,都是有效的.
但都要保证其真实性。

2 神志不清时的遗嘱没有效力。

3 比照结婚证和房屋产权证的时间。

父母,子女,配偶在我国法律上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没有子女和配偶,那么健在的父母是当然的法定继承人,有没有遗嘱都可以继承.(除非被继承人立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遗留给其他的人)

当然,被继承人也可以在遗嘱中重述将自己的房屋遗留给自己的父母.只要被继承人写遗嘱的时候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一般为18周岁以上,并且智力正常)作不做公证皆可.不过做公证的遗嘱比其他遗嘱的效力更高,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我国法律规定的遗嘱包括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和公证五种形式.只要符合法定的遗嘱形式,都是有效的.

我只知道不动产的赠予合同是一定要办理公证的,但是涉及不动产的遗嘱是否一定要办理公证.刚才我翻了一些规定,也没有查到.楼上的hlscarlett324朋友既然说必须要办理公证,那么还是贴出相关的规定比较好,毕竟法律是严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涉及房产处分的遗嘱,必须去公证处公证,因为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要至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就要凭遗嘱的公证文书,否则房地产交易中心会拒绝受理产权过户申请
或者,手持法院作出的已生效法律文书,例:判决书、裁定书等
房产的遗嘱继承有其重要性和特殊性,应特别对待
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