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电机厂研发公司:法律咨询,高分悬赏,急!急!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8 10:39:30
我在大学读书时,申请助学贷款,结婚后尚有4000元未还银行。现在我老婆有外遇,我要求同她离婚,这4000元能否作为共同债务分割,有法律依据吗。我本人是教师。

那是你结婚前的个人债务,是不能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另外在离婚时,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因为她有过错。
我国最高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不能。

这属于婚前个人债务,只能自己偿还。

这是你婚前的债务当然不能由你老婆来承担啦。
外遇这种是很难取证的,要求赔偿的可能性也就很小了。

不能!这是属于你婚前的个人债务。
至于外遇问题,你在起诉时可以申请过错赔偿。

第一,连助学贷款都不还,你这个人本质有问题,
第二,你的婚前个人债务,还想要求你老婆承担,你真够可以;
第三,一共才4000块钱,这么处心积虑,干嘛呀这是
第四,“高分”悬赏40分……
第五,我当律师之前也作过老师,别出来给我们老师丢脸了
综上所述,你该干嘛干嘛去,别来这丢人现眼,睡觉前看到这么个帖子,真是堵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