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源诅咒小渔村:试用期内我辞职,公司说要每天从工资里扣30元补偿公司的损失,这个有法律依据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0:31:52
我在北京,没有签合同

这个好像没有法律 依据 如果公司没有事先说明的话 也就无效了
所谓 试用期 本来就是一个相互试用的过程 公司有权决定你是否留下 同样你也 有权利 选择离开 如果说扣公司损失 这完全是无稽之谈 如果说正式员工
有相关合同约束 有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需要规避
作为试用员工 公司本来就应该 承担这个风险的 他没道理扣的
如果他非要扣 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 申请仲裁

当然没有,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离职者的所有工资,你可以跟他们提出来,如果得不到答复的话,你应该到当地的劳动监管部门投诉.虽然30元钱事小,可不能让这些无良公司再这样为所欲为下去.

得不偿失

去找别的工作

别惹得一骚
还浪费找工作的时间

没有签合同他就没有资格扣你的工资啊,你最好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没有这个规定~没签合约没有法律效应.

没有法律依据,你的老板是“法盲”……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在试用期内你是可以随时辞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你所有的报酬,无权扣除!
没想到伟大的首都也有这样的BO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