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山润子 番号:请问这样合理么?依据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1:42:36
我是山东临沂人,老B证.四年驾龄.五一期间,偶尔骑了下二轮摩托车被查,当时给我开的驾驶车型不符.因他们交罚款的放假,所以到了放假后交了200元罚款..5月24日.我去车管所办理年审和增加摩托车驾驶,被告之档案已经封,被扣14分....到市车管所一查,2006年至今一次违章2分.,,,五一期间被扣12分...晕死了....最多也就是6分啊.为什么,合理么?有什么依据?????要怎么处理?我已经交了学习费,要重新考试~~
考完后怎么处理?我的分数是不是要到2007年5月份才能是0分?我是5.24号审证~!

没办法,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驾驶证一次扣12分.

B证不能开摩托车(在B证正证的后面有详细的介绍).

下次注意点吧.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五)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六)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七)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