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最大的苹果授权店:学校辩论赛,我来喊人帮忙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8 10:18:08
辩论的题目是 应该先做应该做的事,还是喜欢做的事.

我们班是反方,应该先做喜欢的事.
希望能有人告诉我怎么进行辩论,这次我只能赢不能输.
为什么大家都给了好多一样的答案啊.
拜托了.下个星期就要开始了诶.!
我是反方,是要先做喜欢做的事情.
我看来看去好多都是说先做应该做的事. 哎.~

不少人在做事的时候总是喜欢先做自己喜欢的事再去做应该做的事,看上去似乎有相同点但从骨子里透出了一个人的基本素质,素质高的人肯定是先做应该的事,可能那事他并不乐意去做或者是他根本就不想去做,但是“应该”二字却把他拉到了第一的范围内,道德素质高的人在这些问题上绝对不会有其他的选择,肯定是按理行事,可这样的为人和做法尽管不少人明白,但是这个精彩总结却被高震东抢先注册了,所以让我佩服!感叹我们多么不善于进行这样的总结啊。

黑暗?什么是黑暗?肯定不是夜色中的视力障碍,那是特指一种无形的概念,既“一般人看不到听不见摸不着的地方都属黑暗之地”,我马上联想到了网络,网络其实是个黑暗的地方,每个人躲在电脑后面说着自己想说的话,没人知道他是何人,没人了解发帖子的人身在何处,坐在何方,只知道那个人文章的内容所指,尽管网络是个黑暗的地方----这只是中性比喻而不是贬义,但是,要求每个人在黑暗中去做光明的事,这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做到。

我想这个话题说到这里已经很清楚的表达了我的本意,这个经过许多人炒过的“饭”现在已经冷了下来,点到为止是明智的。因为我如果再说就成了炒冷饭,炒冷饭等于在做无用功!对别人我不敢也没有权利去作要求,可对自己却可以来点希望,真心希望自己能够并且尽量做到:

一、在做事的时候,必须先做应该做的事,然后再去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二、处在黑暗中时必须要做光明的事!

给你个地址,可供参考:)

观点陈述:要想好自己应该做什么事?!~
人不能只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当你还没有成功的时候你更不应该太随心所欲!
作为一个21世纪的新人类,我们的目标是30岁就退休!
所我们一定先做自己应该做的事,然后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一个人的观念要改变,能力也要改变,我们所要学的应该是服务大众的能力,而不仅仅是为了一个人服务!~如果只会为一个人服务的话就很危险啦!~
所以我们一定要利用业余时间去学服务大众的能力!~

许多时候也就想,我们做人、做事能不能更执着一些,至少在更多的时候对待自己还是应该苛刻点儿,不放任以主观喜好去选择生活的态度,而尽量理智的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值得去做的事、做对未来有用而必须做的事。

喜欢做的就应该去做。如果真去做了岂不又成功又不成功?悖论一个。
喜欢画画,最后成为名画家,那不算成功吗?

_________________

晓鸣 写到:
喜欢做的就应该去做。如果真去做了岂不又成功又不成功?悖论一个。

这个悖论发生在“该做”和“喜欢做”有交集的情况。
还是喜欢做的好。。。。。不过这今天喜欢的也许明天就不喜欢了。。。而应该做的是比较地不变,所以持之以恒的机率大一些,成功的机率也就大了

从事物发展中看待问题。没错,“喜欢”取决于人的自身,而人自身在不断进步成熟,“喜欢”也会有所变化。所以星子看到了一个相对不稳定的标准和一个相对稳定的标准;在我们自身还没能力认识到应该如何衡量的时候,选择相对稳定的标准的风险比较小。

在生活中,确实经常会遇上这种情况,是该选择自己喜欢做的事呢?还是选择做该做的事?很多人现在或者将来所要做的事都不是自己所喜欢的,极少人他的成功事业是自己的兴趣爱好,到最终自己所喜好的,都只能屈居于业余兴趣爱好之位。
当一个人走上独立,如果单凭自己的喜欢去工作,事业上的成功机率会很低,因为,要找个自己喜欢的工作不容易,要做个自己喜欢的事业需要比常人更大的恒心。而反之,如果当一个人暂抛开对自己喜好的那份固执,抓住时机把握机会,那事业的成功就会来得容易些。然而,因为人的情感欲望,他不会满足于事业的顺利,而会感叹失去了自己喜欢的东西。
这成功之说确切来说,也实是一个矛盾的概念。

对啊,我们总是存在着这样的矛盾,喜欢的和现实的不一定相同,这得靠自己去协调。

有些东西是映在各自思想上的,大家都了解,都清楚,都会去做自己觉得应该做的事,或是能做的事,或是愿意做的事,如果非要去强加给,或是指出点什么东西的话,我个人认为,是要遭到厌恶的。

(5)要学会给自己创造内在的刺激。在脑力劳动中,许多事情并不是那么有趣。使人非常愿意去做的。“必须”两个字常常是唯一的动力刺激。你正是应当从这种不感兴趣的地方开始自己的脑力劳动,要学会集中精力去攻这些理论问题的奥秘,学会把精力集中到这样的程度,以致逐渐把“必须”变成“我要”。至于最感兴趣的事,可以放到最后去做。

(7)要学会自制。
(8)不要在无谓的小事(闲谈、游手好闲地消磨时光)上浪费时间。
(13)要克服自己的不良习惯(例如,在开始学习前先空坐15分钟;本来不打算读的书,毫无必要地把它翻来翻去;睡醒以后,躺在被窝里不起,等等)。

几年前,美国著名心理学博士艾尔森对世界100名各领域的杰出人士作了一项问卷调查,结果让他十分惊讶——其中61%的人承认,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并不是他们最喜欢的,至少不是最理想的。一个人竟然能够在自己不太理想的领域里,取得那样辉煌的业绩,除了聪颖和勤奋,靠的还有什么呢?

苏珊出身于中国台北的一个音乐世家,她非常喜欢音乐,却阴差阳错地考进了大学的工商管理系。尽管不喜欢这一专业,但她学得很认真,每学期各科成绩均是优异,毕业时,她被保送到麻省理工学院,并拿到了经济管理专业的博士学位。艾尔森博士问她:“你不喜欢你的专业,为何你学得那么棒?不喜欢眼下的工作,为何你又做得那么优秀?”“因为我在哪个位置上,那里有我应尽的职责,我必须认真对待。”苏珊的眼里闪着坚定,“不管喜欢不喜欢,那都是自己必须面对的,都没有理由草草应付,都必须尽心尽力,那是对工作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有时候我们能够选择自己喜欢的,但更多的时候,并没有那么多的选择,这时,我们唯一可以选择的,就是喜欢眼前的一切:你必须做的,你应该做的,你只能做的。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很好;喜欢应该做的事,更好!先做应该做的事,再做喜欢做的事,就能既担负起自己应尽的职责,又能让自己的生活遂心如愿。因此,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学会分清先后。

读书是为了国家而求学问,所以,我们要告诉孩子们读书、做事要确定一个方向:先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再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很多人为兴趣而读书,岂有此理!读书有什么兴趣?真正目标不应是兴趣,而是责任,在责任当中找到兴趣,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大家先要想想为什么读书,为谁读书?你们要反思一下。有些人也许会说,为自己找个饭碗而读书!这是多么卑鄙和渺小,多么无聊和可怜!你绝对不应该单是为找个饭碗而活着!找个饭碗吃饭太简单了!拿个刀子,找个人随便捅一下,绝对一辈子有了饭吃,而且还有人伺侯,还有人为你做饭,睡觉时还有人为你站岗,你的东西一样少不了!那不就解决吃饭了吗?你为什么不干呢?因为我告诉了你,要学好生存的技能,要懂得生命的意义和价值,那里不是创造人类价值的地方!所以,我们要知道读书绝对不是为了自己,读书是为了国家而求学问,所以,我们要告诉孩子们读书、做事要确定一个方向:先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再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很多人为兴趣而读书,岂有此理!读书有什么兴趣?真正目标不应是兴趣,而是责任,在责任当中找到兴趣,但不能用兴趣代替责任。

“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多么普通的一句话,多么平凡的一句话,对于一个在职人员,在其位,谋其职,完成好自己份内的工作,是很平常的事,但对于一名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人民教师,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尤其在当今的改革大潮中,如何摆正自己的位置,真正做好一名教师,做好一名班主任,却是一门艺术,
做自己应该做的事,那就是用自己的爱、用自己的人格魅力、用自己的学识,去感化学生、去教育学生,真正成为一名与时俱进,跟上时代脚步的新型教师!

突出的业绩,使李正云先后荣获了“烟台市劳动模范”、“全国公安系统学雷锋先进个人”、“全国交通港航公安系统优秀人民警察”、“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面对这些荣誉,李正云表示:“人这一辈子总得干点事情,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从事着平凡的职业,却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这就是李正云———一个普通民警的警察人生。

做自己不愿意做但是不得不做的事

给你个地址,可供参考:)

观点陈述:要想好自己应该做什么事?!~
人不能只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当你还没有成功的时候你更不应该太随心所欲!
作为一个21世纪的新人类,我们的目标是30岁就退休!
所我们一定先做自己应该做的事,然后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一个人的观念要改变,能力也要改变,我们所要学的应该是服务大众的能力,而不仅仅是为了一个人服务!~如果只会为一个人服务的话就很危险啦!~
所以我们一定要利用业余时间去学服务大众的能力!~

许多时候也就想,我们做人、做事能不能更执着一些,至少在更多的时候对待自己还是应该苛刻点儿,不放任以主观喜好去选择生活的态度,而尽量理智的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值得去做的事、做对未来有用而必须做的事。

喜欢做的就应该去做。如果真去做了岂不又成功又不成功?悖论一个。
喜欢画画,最后成为名画家,那不算成功吗?

_________________

晓鸣 写到:
喜欢做的就应该去做。如果真去做了岂不又成功又不成功?悖论一个。

这个悖论发生在“该做”和“喜欢做”有交集的情况。
还是喜欢做的好。。。。。不过这今天喜欢的也许明天就不喜欢了。。。而应该做的是比较地不变,所以持之以恒的机率大一些,成功的机率也就大了

从事物发展中看待问题。没错,“喜欢”取决于人的自身,而人自身在不断进步成熟,“喜欢”也会有所变化。所以星子看到了一个相对不稳定的标准和一个相对稳定的标准;在我们自身还没能力认识到应该如何衡量的时候,选择相对稳定的标准的风险比较小。

在生活中,确实经常会遇上这种情况,是该选择自己喜欢做的事呢?还是选择做该做的事?很多人现在或者将来所要做的事都不是自己所喜欢的,极少人他的成功事业是自己的兴趣爱好,到最终自己所喜好的,都只能屈居于业余兴趣爱好之位。
当一个人走上独立,如果单凭自己的喜欢去工作,事业上的成功机率会很低,因为,要找个自己喜欢的工作不容易,要做个自己喜欢的事业需要比常人更大的恒心。而反之,如果当一个人暂抛开对自己喜好的那份固执,抓住时机把握机会,那事业的成功就会来得容易些。然而,因为人的情感欲望,他不会满足于事业的顺利,而会感叹失去了自己喜欢的东西。
这成功之说确切来说,也实是一个矛盾的概念。

对啊,我们总是存在着这样的矛盾,喜欢的和现实的不一定相同,这得靠自己去协调。

有些东西是映在各自思想上的,大家都了解,都清楚,都会去做自己觉得应该做的事,或是能做的事,或是愿意做的事,如果非要去强加给,或是指出点什么东西的话,我个人认为,是要遭到厌恶的。

(5)要学会给自己创造内在的刺激。在脑力劳动中,许多事情并不是那么有趣。使人非常愿意去做的。“必须”两个字常常是唯一的动力刺激。你正是应当从这种不感兴趣的地方开始自己的脑力劳动,要学会集中精力去攻这些理论问题的奥秘,学会把精力集中到这样的程度,以致逐渐把“必须”变成“我要”。至于最感兴趣的事,可以放到最后去做。

(7)要学会自制。
(8)不要在无谓的小事(闲谈、游手好闲地消磨时光)上浪费时间。
(13)要克服自己的不良习惯(例如,在开始学习前先空坐15分钟;本来不打算读的书,毫无必要地把它翻来翻去;睡醒以后,躺在被窝里不起,等等)。

几年前,美国著名心理学博士艾尔森对世界100名各领域的杰出人士作了一项问卷调查,结果让他十分惊讶——其中61%的人承认,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并不是他们最喜欢的,至少不是最理想的。一个人竟然能够在自己不太理想的领域里,取得那样辉煌的业绩,除了聪颖和勤奋,靠的还有什么呢?

苏珊出身于中国台北的一个音乐世家,她非常喜欢音乐,却阴差阳错地考进了大学的工商管理系。尽管不喜欢这一专业,但她学得很认真,每学期各科成绩均是优异,毕业时,她被保送到麻省理工学院,并拿到了经济管理专业的博士学位。艾尔森博士问她:“你不喜欢你的专业,为何你学得那么棒?不喜欢眼下的工作,为何你又做得那么优秀?”“因为我在哪个位置上,那里有我应尽的职责,我必须认真对待。”苏珊的眼里闪着坚定,“不管喜欢不喜欢,那都是自己必须面对的,都没有理由草草应付,都必须尽心尽力,那是对工作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有时候我们能够选择自己喜欢的,但更多的时候,并没有那么多的选择,这时,我们唯一可以选择的,就是喜欢眼前的一切:你必须做的,你应该做的,你只能做的。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很好;喜欢应该做的事,更好!先做应该做的事,再做喜欢做的事,就能既担负起自己应尽的职责,又能让自己的生活遂心如愿。因此,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学会分清先后。

读书是为了国家而求学问,所以,我们要告诉孩子们读书、做事要确定一个方向:先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再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很多人为兴趣而读书,岂有此理!读书有什么兴趣?真正目标不应是兴趣,而是责任,在责任当中找到兴趣,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大家先要想想为什么读书,为谁读书?你们要反思一下。有些人也许会说,为自己找个饭碗而读书!这是多么卑鄙和渺小,多么无聊和可怜!你绝对不应该单是为找个饭碗而活着!找个饭碗吃饭太简单了!拿个刀子,找个人随便捅一下,绝对一辈子有了饭吃,而且还有人伺侯,还有人为你做饭,睡觉时还有人为你站岗,你的东西一样少不了!那不就解决吃饭了吗?你为什么不干呢?因为我告诉了你,要学好生存的技能,要懂得生命的意义和价值,那里不是创造人类价值的地方!所以,我们要知道读书绝对不是为了自己,读书是为了国家而求学问,所以,我们要告诉孩子们读书、做事要确定一个方向:先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再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很多人为兴趣而读书,岂有此理!读书有什么兴趣?真正目标不应是兴趣,而是责任,在责任当中找到兴趣,但不能用兴趣代替责任。

“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多么普通的一句话,多么平凡的一句话,对于一个在职人员,在其位,谋其职,完成好自己份内的工作,是很平常的事,但对于一名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人民教师,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尤其在当今的改革大潮中,如何摆正自己的位置,真正做好一名教师,做好一名班主任,却是一门艺术,
做自己应该做的事,那就是用自己的爱、用自己的人格魅力、用自己的学识,去感化学生、去教育学生,真正成为一名与时俱进,跟上时代脚步的新型教师!

突出的业绩,使李正云先后荣获了“烟台市劳动模范”、“全国公安系统学雷锋先进个人”、“全国交通港航公安系统优秀人民警察”、“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面对这些荣誉,李正云表示:“人这一辈子总得干点事情,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从事着平凡的职业,却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这就是李正云———一个普通民警的警察人生。

做自己不愿意做但是不得不做的事

给你个地址,可供参考:

观点陈述:要想好自己应该做什么事?!~
人不能只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当你还没有成功的时候你更不应该太随心所欲!
作为一个21世纪的新人类,我们的目标是30岁就退休!
所我们一定先做自己应该做的事,然后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一个人的观念要改变,能力也要改变,我们所要学的应该是服务大众的能力,而不仅仅是为了一个人服务!~如果只会为一个人服务的话就很危险啦!~
所以我们一定要利用业余时间去学服务大众的能力!~

许多时候也就想,我们做人、做事能不能更执着一些,至少在更多的时候对待自己还是应该苛刻点儿,不放任以主观喜好去选择生活的态度,而尽量理智的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值得去做的事、做对未来有用而必须做的事。

喜欢做的就应该去做。如果真去做了岂不又成功又不成功?悖论一个。
喜欢画画,最后成为名画家,那不算成功吗?

_________________

晓鸣 写到:
喜欢做的就应该去做。如果真去做了岂不又成功又不成功?悖论一个。

这个悖论发生在“该做”和“喜欢做”有交集的情况。
还是喜欢做的好。。。。。不过这今天喜欢的也许明天就不喜欢了。。。而应该做的是比较地不变,所以持之以恒的机率大一些,成功的机率也就大了

从事物发展中看待问题。没错,“喜欢”取决于人的自身,而人自身在不断进步成熟,“喜欢”也会有所变化。所以星子看到了一个相对不稳定的标准和一个相对稳定的标准;在我们自身还没能力认识到应该如何衡量的时候,选择相对稳定的标准的风险比较小。

在生活中,确实经常会遇上这种情况,是该选择自己喜欢做的事呢?还是选择做该做的事?很多人现在或者将来所要做的事都不是自己所喜欢的,极少人他的成功事业是自己的兴趣爱好,到最终自己所喜好的,都只能屈居于业余兴趣爱好之位。
当一个人走上独立,如果单凭自己的喜欢去工作,事业上的成功机率会很低,因为,要找个自己喜欢的工作不容易,要做个自己喜欢的事业需要比常人更大的恒心。而反之,如果当一个人暂抛开对自己喜好的那份固执,抓住时机把握机会,那事业的成功就会来得容易些。然而,因为人的情感欲望,他不会满足于事业的顺利,而会感叹失去了自己喜欢的东西。
这成功之说确切来说,也实是一个矛盾的概念。

对啊,我们总是存在着这样的矛盾,喜欢的和现实的不一定相同,这得靠自己去协调。

有些东西是映在各自思想上的,大家都了解,都清楚,都会去做自己觉得应该做的事,或是能做的事,或是愿意做的事,如果非要去强加给,或是指出点什么东西的话,我个人认为,是要遭到厌恶的。

(5)要学会给自己创造内在的刺激。在脑力劳动中,许多事情并不是那么有趣。使人非常愿意去做的。“必须”两个字常常是唯一的动力刺激。你正是应当从这种不感兴趣的地方开始自己的脑力劳动,要学会集中精力去攻这些理论问题的奥秘,学会把精力集中到这样的程度,以致逐渐把“必须”变成“我要”。至于最感兴趣的事,可以放到最后去做。

(7)要学会自制。
(8)不要在无谓的小事(闲谈、游手好闲地消磨时光)上浪费时间。
(13)要克服自己的不良习惯(例如,在开始学习前先空坐15分钟;本来不打算读的书,毫无必要地把它翻来翻去;睡醒以后,躺在被窝里不起,等等)。

几年前,美国著名心理学博士艾尔森对世界100名各领域的杰出人士作了一项问卷调查,结果让他十分惊讶——其中61%的人承认,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并不是他们最喜欢的,至少不是最理想的。一个人竟然能够在自己不太理想的领域里,取得那样辉煌的业绩,除了聪颖和勤奋,靠的还有什么呢?

苏珊出身于中国台北的一个音乐世家,她非常喜欢音乐,却阴差阳错地考进了大学的工商管理系。尽管不喜欢这一专业,但她学得很认真,每学期各科成绩均是优异,毕业时,她被保送到麻省理工学院,并拿到了经济管理专业的博士学位。艾尔森博士问她:“你不喜欢你的专业,为何你学得那么棒?不喜欢眼下的工作,为何你又做得那么优秀?”“因为我在哪个位置上,那里有我应尽的职责,我必须认真对待。”苏珊的眼里闪着坚定,“不管喜欢不喜欢,那都是自己必须面对的,都没有理由草草应付,都必须尽心尽力,那是对工作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有时候我们能够选择自己喜欢的,但更多的时候,并没有那么多的选择,这时,我们唯一可以选择的,就是喜欢眼前的一切:你必须做的,你应该做的,你只能做的。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很好;喜欢应该做的事,更好!先做应该做的事,再做喜欢做的事,就能既担负起自己应尽的职责,又能让自己的生活遂心如愿。因此,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学会分清先后。

读书是为了国家而求学问,所以,我们要告诉孩子们读书、做事要确定一个方向:先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再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很多人为兴趣而读书,岂有此理!读书有什么兴趣?真正目标不应是兴趣,而是责任,在责任当中找到兴趣,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大家先要想想为什么读书,为谁读书?你们要反思一下。有些人也许会说,为自己找个饭碗而读书!这是多么卑鄙和渺小,多么无聊和可怜!你绝对不应该单是为找个饭碗而活着!找个饭碗吃饭太简单了!拿个刀子,找个人随便捅一下,绝对一辈子有了饭吃,而且还有人伺侯,还有人为你做饭,睡觉时还有人为你站岗,你的东西一样少不了!那不就解决吃饭了吗?你为什么不干呢?因为我告诉了你,要学好生存的技能,要懂得生命的意义和价值,那里不是创造人类价值的地方!所以,我们要知道读书绝对不是为了自己,读书是为了国家而求学问,所以,我们要告诉孩子们读书、做事要确定一个方向:先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再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很多人为兴趣而读书,岂有此理!读书有什么兴趣?真正目标不应是兴趣,而是责任,在责任当中找到兴趣,但不能用兴趣代替责任。

“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多么普通的一句话,多么平凡的一句话,对于一个在职人员,在其位,谋其职,完成好自己份内的工作,是很平常的事,但对于一名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人民教师,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尤其在当今的改革大潮中,如何摆正自己的位置,真正做好一名教师,做好一名班主任,却是一门艺术,
做自己应该做的事,那就是用自己的爱、用自己的人格魅力、用自己的学识,去感化学生、去教育学生,真正成为一名与时俱进,跟上时代脚步的新型教师!

突出的业绩,使李正云先后荣获了“烟台市劳动模范”、“全国公安系统学雷锋先进个人”、“全国交通港航公安系统优秀人民警察”、“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面对这些荣誉,李正云表示:“人这一辈子总得干点事情,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从事着平凡的职业,却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这就是李正云———一个普通民警的警察人生。

做自己不愿意做但是不得不做的事

参考资料:http://argue.hexun.com/viewsubject.aspx?argueid=5404&othertype=3

观点陈述:要想好自己应该做什么事?!~
人不能只是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当你还没有成功的时候你更不应该太随心所欲!
作为一个21世纪的新人类,我们的目标是30岁就退休!
所我们一定先做自己应该做的事,然后在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一个人的观念要改变,能力也要改变,我们所要学的应该是服务大众的能力,而不仅仅是为了一个人服务!~如果只会为一个人服务的话就很危险啦!~
所以我们一定要利用业余时间去学服务大众的能力!~

许多时候也就想,我们做人、做事能不能更执着一些,至少在更多的时候对待自己还是应该苛刻点儿,不放任以主观喜好去选择生活的态度,而尽量理智的去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值得去做的事、做对未来有用而必须做的事。

喜欢做的就应该去做。如果真去做了岂不又成功又不成功?悖论一个。
喜欢画画,最后成为名画家,那不算成功吗?

_________________

晓鸣 写到:
喜欢做的就应该去做。如果真去做了岂不又成功又不成功?悖论一个。

这个悖论发生在“该做”和“喜欢做”有交集的情况。
还是喜欢做的好。。。。。不过这今天喜欢的也许明天就不喜欢了。。。而应该做的是比较地不变,所以持之以恒的机率大一些,成功的机率也就大了

从事物发展中看待问题。没错,“喜欢”取决于人的自身,而人自身在不断进步成熟,“喜欢”也会有所变化。所以星子看到了一个相对不稳定的标准和一个相对稳定的标准;在我们自身还没能力认识到应该如何衡量的时候,选择相对稳定的标准的风险比较小。

在生活中,确实经常会遇上这种情况,是该选择自己喜欢做的事呢?还是选择做该做的事?很多人现在或者将来所要做的事都不是自己所喜欢的,极少人他的成功事业是自己的兴趣爱好,到最终自己所喜好的,都只能屈居于业余兴趣爱好之位。
当一个人走上独立,如果单凭自己的喜欢去工作,事业上的成功机率会很低,因为,要找个自己喜欢的工作不容易,要做个自己喜欢的事业需要比常人更大的恒心。而反之,如果当一个人暂抛开对自己喜好的那份固执,抓住时机把握机会,那事业的成功就会来得容易些。然而,因为人的情感欲望,他不会满足于事业的顺利,而会感叹失去了自己喜欢的东西。
这成功之说确切来说,也实是一个矛盾的概念。

对啊,我们总是存在着这样的矛盾,喜欢的和现实的不一定相同,这得靠自己去协调。

有些东西是映在各自思想上的,大家都了解,都清楚,都会去做自己觉得应该做的事,或是能做的事,或是愿意做的事,如果非要去强加给,或是指出点什么东西的话,我个人认为,是要遭到厌恶的。

(5)要学会给自己创造内在的刺激。在脑力劳动中,许多事情并不是那么有趣。使人非常愿意去做的。“必须”两个字常常是唯一的动力刺激。你正是应当从这种不感兴趣的地方开始自己的脑力劳动,要学会集中精力去攻这些理论问题的奥秘,学会把精力集中到这样的程度,以致逐渐把“必须”变成“我要”。至于最感兴趣的事,可以放到最后去做。

(7)要学会自制。
(8)不要在无谓的小事(闲谈、游手好闲地消磨时光)上浪费时间。
(13)要克服自己的不良习惯(例如,在开始学习前先空坐15分钟;本来不打算读的书,毫无必要地把它翻来翻去;睡醒以后,躺在被窝里不起,等等)。

几年前,美国著名心理学博士艾尔森对世界100名各领域的杰出人士作了一项问卷调查,结果让他十分惊讶——其中61%的人承认,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并不是他们最喜欢的,至少不是最理想的。一个人竟然能够在自己不太理想的领域里,取得那样辉煌的业绩,除了聪颖和勤奋,靠的还有什么呢?

苏珊出身于中国台北的一个音乐世家,她非常喜欢音乐,却阴差阳错地考进了大学的工商管理系。尽管不喜欢这一专业,但她学得很认真,每学期各科成绩均是优异,毕业时,她被保送到麻省理工学院,并拿到了经济管理专业的博士学位。艾尔森博士问她:“你不喜欢你的专业,为何你学得那么棒?不喜欢眼下的工作,为何你又做得那么优秀?”“因为我在哪个位置上,那里有我应尽的职责,我必须认真对待。”苏珊的眼里闪着坚定,“不管喜欢不喜欢,那都是自己必须面对的,都没有理由草草应付,都必须尽心尽力,那是对工作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有时候我们能够选择自己喜欢的,但更多的时候,并没有那么多的选择,这时,我们唯一可以选择的,就是喜欢眼前的一切:你必须做的,你应该做的,你只能做的。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很好;喜欢应该做的事,更好!先做应该做的事,再做喜欢做的事,就能既担负起自己应尽的职责,又能让自己的生活遂心如愿。因此,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要学会分清先后。

读书是为了国家而求学问,所以,我们要告诉孩子们读书、做事要确定一个方向:先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再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很多人为兴趣而读书,岂有此理!读书有什么兴趣?真正目标不应是兴趣,而是责任,在责任当中找到兴趣,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大家先要想想为什么读书,为谁读书?你们要反思一下。有些人也许会说,为自己找个饭碗而读书!这是多么卑鄙和渺小,多么无聊和可怜!你绝对不应该单是为找个饭碗而活着!找个饭碗吃饭太简单了!拿个刀子,找个人随便捅一下,绝对一辈子有了饭吃,而且还有人伺侯,还有人为你做饭,睡觉时还有人为你站岗,你的东西一样少不了!那不就解决吃饭了吗?你为什么不干呢?因为我告诉了你,要学好生存的技能,要懂得生命的意义和价值,那里不是创造人类价值的地方!所以,我们要知道读书绝对不是为了自己,读书是为了国家而求学问,所以,我们要告诉孩子们读书、做事要确定一个方向:先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再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很多人为兴趣而读书,岂有此理!读书有什么兴趣?真正目标不应是兴趣,而是责任,在责任当中找到兴趣,但不能用兴趣代替责任。

“做自己应该做的事”,多么普通的一句话,多么平凡的一句话,对于一个在职人员,在其位,谋其职,完成好自己份内的工作,是很平常的事,但对于一名教师,被誉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的人民教师,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尤其在当今的改革大潮中,如何摆正自己的位置,真正做好一名教师,做好一名班主任,却是一门艺术,
做自己应该做的事,那就是用自己的爱、用自己的人格魅力、用自己的学识,去感化学生、去教育学生,真正成为一名与时俱进,跟上时代脚步的新型教师!

突出的业绩,使李正云先后荣获了“烟台市劳动模范”、“全国公安系统学雷锋先进个人”、“全国交通港航公安系统优秀人民警察”、“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面对这些荣誉,李正云表示:“人这一辈子总得干点事情,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从事着平凡的职业,却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这就是李正云———一个普通民警的警察人生。

做自己不愿意做但是不得不做的事

辩论辩论,在辩和论的过程中明白事理\不断进步.观点本身没有对错,辩论在于一个人的知识面\反应能力\口才.你只要有一定的口才且反应能力强,只要加大知识面就行了.
没进行辩论之前,你已经赢了.因为你在做你喜欢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