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技巧:2手汽车出售后的相关问题,寻找律师解答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1 18:55:19
您好,我于2000的时候把我手中的一辆小面买给了一个朋友,签定了合同,合同上注明尽快过户,但是在对方把钱给我以后,并签定了,从即日起,这辆车以后的一切情况由对方负责的之后,这个人就找不到了(车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最近我收到了,地税局的通知,叫我在15日之内去交养路费.如不交,就要起诉到法院.我现在已经找不到这个人了,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谢谢您的回答,谢谢~
时间紧任务重,拜托各位大侠了!!

这种未过户的车子不能对抗第三人,也不能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地税局根据你车子的登记情况要你交税是合法合理的,尽管你们的合同有效,也不能以此来作为不交税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