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钱币交易市场地址:试用期辞职商家是否有权利不返还押金和培训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1 18:24:23
我是一个化妆品销售员工,在进公司时公司对我进行了2天的培训。在这之前向我收取了200元的培训费和300元的服装押金。要求试用3个月。在第二个月时公司对我的岗位进行了很大幅度的调整,工资也由原先的保底700变为未完成“任务”扣减200元,提成也降低。我对公司的决定不满意决定辞职。公司开始说200元培训费工作满3个月后辞职才会退,这样合法吗?现在我决定立即辞职,可公司又提出如没有人接替我的岗位不允许走。要不300元服装押金也不退。我当初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都是口头协议。请问我在开始交的500元公司是否有权利克扣?
请问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向哪个部门申请,需要那些手续。如果有具体法律条款请说明一下。我也好有武器保护自己。谢谢

首先,公司做法不合法。
  ——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应按照劳动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劳部发〔1994〕118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能否参照执行劳部发〔1994〕11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4〕256号)的规定,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

  其次,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必单位同意,不必提前通知。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是单位违法,与你无关。
  ——依据:
  1.全国性的劳动合同法仍在讨论中,各地均有相应的《劳动合同条例/规定》,譬如《上海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2.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再次,向本地(区、县、市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发生劳动争议的企业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地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处理。”
  “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第二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仲裁委员会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最后,有一点非常重要。时效是60天。
  ——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

无权,
公司在录用劳动者时是不能收取费用的,公司已经违法了,
如果公司扣你钱,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太黑,应该起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