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指特开奖结果2017:与交通肇事方私了后签定的事后免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03:22:12
作为受害方接受肇事者赔偿后,肇事者提出以后因事故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并签订了协议,此协议是否有效?因没有经过法院,也没有作现场鉴定,如果以后真有因此事故引起的损害,是否可以持此协议要求继续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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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交通肇事方签定的事后免责协议,如果涉及到刑事部分就没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般来说,没有触及刑事违法,双方又是在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协议是有效的……
如果在此之后,又发现的新的损害的话,并且能够证明是由于当时的交通肇事所引起的,可以当然的提起诉讼……
就算是认为原来的协议不合理也可以提起诉讼,但就于协议本身你可能就要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
切记,诉讼是有时效的……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那么是有效的,但也有特殊情况,法律上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比如当时签协议时并未发现的伤害,那么之后可以起诉要求赔偿,又比如协议金额与实际损失差额巨大,那么也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变更或撤销,虽然不是一定会得到支持,但起码有这种可能性。

原则上有效。除了上面朋友说的,如果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受害者是因为急需那笔费用而订立的,仍可依照承人之危主张撤销合同。

在小的事故中有效。在重大事故要求法院可以解除或着撤销当初签定的协义

一般而言,是有效的,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协议可撤销(变更)或者无效。合同法对于此问题都有明确细致的规定,不限于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情势变更等等。
建议仔细看看相关规定,然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注意时效问题。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