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会下属国企:《阿宝》这两段的翻译谁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8:39:03
粤西孙子楚,名士也。生有枝指。性迂讷,人诳之,辄信为真。或值座有歌妓,则必遥望却走。或知其然,诱之来,使妓狎逼之,则赪颜彻颈,汗珠珠下滴。因共为笑。遂貌其呆状,相邮传作丑语,而名之“孙痴”。

异史氏曰:“性痴则其志凝,故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世之落拓而无成者,皆自谓不痴者也。且如粉花荡产,卢雉倾家,顾痴人事哉!以是知慧黠而过,乃是真痴,彼孙子何痴乎!”

我自己译的,请见谅:
粤西此地有一个人叫孙子楚,是出了名的有才能之人。生来有六个手指。性格木讷忠厚,别人骗他,都信以为真。有时赶上宴会上有歌姬,远远看见就会迅速离开。有的人知道他的性格,诱骗他来,让歌姬当面诱惑他,他就会满脸通红,汗像珠子般滚滚流下。众人因此嘲笑他。因为他看起来很呆,众人私下里给他起个外号叫“孙痴”。
不时正史的记载者(此处为自谦)说:性格痴那么他的志向就专一,所以对书痴狂的人文章必定工整优美,对技术痴狂的人技艺必定娴熟优秀;在世上落魄没有成就的人,都是因为说自己不对某一事物痴狂。但如人为了女色或赌博(粉花指脂粉,代女色;卢雉指赌具),才是痴人做的事呐!这是因为他们自以为聪明才会做出倾家荡产的错事来,这才是真正的痴呆,孙子楚有什么痴呆的呢!

自己的翻译:
孙子楚是粤西名士,手上长了六个指头。他性情迂阔、不善言谈,人们诳骗他,他就信以为真。有时正值他要赴的宴席上有歌妓在座,他要是远远地望见了就一定会(狼狈地)退出去。有人知道他这个样子,就逛骗他来,(然后)让妓女对他做出亲昵的样子来逼迫他。(在这种情况下)孙子楚就会羞得脸红得一直红到脖子根,汗珠一滴滴地往下滴。(看到这个情形)大家就在一起哄堂大笑(来取乐)。于是大家根据他痴傻的样子,把关于他的丑话传来传去,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孙傻子(“孙痴”)。

异史氏说:“性情痴迷他的精神就会集中,所以痴迷在书中的人他的文章必定写得好,痴迷于技艺的人他的技术必定好;世上那些生活落拓一事无成的人,是都认为自己不傻不笨的。就像那些为了烟花女子而倾家荡产的,哪有傻子、笨伯的事呢!(所以)从这里可以明白聪慧狡黠到过份的地步,才是真痴、真呆、真笨、真傻!而人家孙先生痴什么呢!”

异史氏曰:“性痴则其志凝,故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世之落拓而无成者,皆自谓不痴者也。且如粉花荡产,卢雉倾家,顾痴人事哉!以是知慧黠而过,乃是真痴,彼孙

一、 作家及作品简介:

蒲松龄(1640——1715),自留仙,号剑臣,别号柳泉居士,山东淄博人。出身于半农半商家庭,后来逐渐贫困,薄产不足自给,本人又屡屡失意于科场,只得作幕宾、塾师为生。他生当明清易代之际,贫困和黑暗现实造就了他“孤愤”“狂痴”的性格,“人生大半不称意,放言岂必皆游戏”,因此,借鬼狐花妖以寄真情,变成为蒲松龄必生的事业。

《聊斋志异》共收录短篇小说294篇,综合六朝志怪与唐传奇之长,借谈鬼说狐,曲折的反映作者对黑暗现实的不满和批判,表达理想,是中国文言短篇小说的顶峰。

二、小说赏析

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写过“书痴”、“艺痴”,这篇《阿宝》写“情痴”,写“情痴”者,古已有之,唐有《离魂记》传奇,元人将此改编成杂剧《倩女离婚》,是元杂剧的名篇,明汤显祖的《牡丹亭》,堪称此类作品的极致。但这些作家都写的是“女痴”,蒲松龄独辟蹊径,以痴笔写痴人,塑造了孙子楚这样一个男痴的形象,别开生面,情深趣浓,意态直入化境。

孙子楚之“痴”:

“性迂讷,人狂之辄信以为真。或邻座有歌妓,则必遥望却走。获知其然,诱之来,使妓狎逼之,则赪言彻颈,汗珠珠下滴,因共为笑”

寥寥数语,写尽老实人迂讷、痴憨的情态。乍看似乎随意写来,仔细玩味,文字简约、生动,意蕴细微传神:首先是开宗明义,点出“痴”字,突出了人物个性,其次说明孙生非放荡之徒,恰为下文所要描绘的孙生对阿宝的绵绵真情作张本。

痴人自有凝志。孙生不仅对美好爱情大胆追求,而且感情热烈,态度执著。当别人挪揄的让他去向阿宝求婚,他不顾门第悬殊,遣媒作伐,行动果敢,这亦是一“痴”,不言而喻,孙生受到冷遇。不了作者在此处着以险笔,使文突起波澜:

“媒媪将出,适遇宝。问之,以告。女戏曰:渠去其枝指,余当归之。”

这里阿宝是戏言,及待孙生真的忍剧痛“以斧自断其指”阿宝不能不为之震惊:“女亦奇之,戏请再去其痴”作者两次用“戏”,第一次“戏”是写阿宝的单纯、真率,是真正的“戏”同时又以阿宝不无稚气的“戏”反衬孙生的执著和顽强,既“痴”至于第二次的“戏请再去其痴”就不完全是玩笑了,因为阿包庇精心有所动。

从“会值清明”始作者集中写阿宝姿容之美及孙生魂依阿宝情形:

……遥见有女子憩树下,恶少年环如墙堵。……钟情颠倒,品头题足,纷纷若狂。

再从孙子楚的眼中和行动看阿宝:

生独蓦然,及众他适,回视,生犹痴立故所。众曳之曰:“魂随阿宝去耶?”

亦不答。

既写出孙生之“痴”亦衬托出阿宝之美,而且,为下文孙子楚云以阿宝伏下预示,文情之妙,令人拍案。作者关于“离魂”“化鸟”的描写是小说最精彩的篇章,真挚的情感精微的细节描绘,读起来让人神驰魂摇:

初,生见女去,竟不忍舍,觉身已从之行,渐傍其衿带间,人无呵者。逐从女归。坐卧依之,夜辄与狎,甚相得,然觉腹中奇馁,私欲一返家门,而迷不识路。

身从之行,傍依衿带间的奇想,叫人叹为观之。孙子楚魂化鹦鹉,飞至阿宝居所,日夕依偎在所爱身边的一段描写,更是深情款款,感人至深:

女喜而扑之,锁其肘,饲以麻子。大呼曰:“姐姐勿锁,我孙子楚也!女大骇,解其缚,亦不去。女祝曰:“深情已篆中心。今人禽异类,姻何可复圆?鸟云:得近芳泽,于愿已足。”他人饲之,不食;女子饲之,则食。女坐,则集其膝;卧,则依其床。

写“痴情”到如此地步!

当阿宝向鹦鹉祝曰:“君能复为人,当誓死相从。”

鸟云:“诳我!”女乃自矢。鸟侧目若有所思。“鸟乎?人乎?分明是写人。此处妙在孙子楚一向笃诚敦实,一经妙笔点染,化鸟后竟平添出几分可爱的狡猾。曾强了人物形象的丰富性。

阿宝之“痴”

忽而离婚,忽而化鸟,不仅极写孙子楚之“痴”。同时也一层层细致的揭示阿宝渐入“痴情”的内心变化过程,既“生以痴感,女亦痴应”的过程。阿宝从“心异之”到“骇极”、“亦骇”、“大骇”、“心益异之”,直至向父母表示“矢不他”,经历了爱情从萌芽到成熟的细致过程。阿宝从自己“阴感其情之深”就已心属于孙,这是“痴情”之始。到她深感“深情已篆中心。今已人禽异类,姻好何可复圆?”这是希望,也是真诚剖白。爱恋逐深,“痴”亦甚。直至女又祝曰:“君能复为人,当誓死相从。”这是“痴”已极,最后则是“处蓬茅而甘藜藿,不怨也。”此乃“以痴报痴,至以身殉”(但明伦语)是两“痴”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