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川读什么:关于离职问题,急急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03:25:07
我有个同事,为公司服务了4年,4年时间一毛钱工资也没加过,现在公司又在签定2006年的劳动合同,同事正巧已经另外找到了工作单位,就没有签定合同并且提出申请离职(离职单提前了一个星期,到底法律规定离职需要提前多久),公司说走人可以,扣押的上月工资不于发放,另外就是正巧最近他们单位很忙,公司就说要不就忙完到4月15号再同意正常离职,可是现在另外那家公司已经延后了一个星期到岗。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过程,双放都存在纳些问题。请法律高手帮个忙。

正确的说法应该是辞职吧
应该提前多久提出辞职,一般由劳动合同规定.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特别规定,公司扣押上个月工资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要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