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摩诘文集》:马关条约解除的时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17:44:51

马关条约没有记载解除时间。
  《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马关(今山口县下关市)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原名《马关新约》,日本称为《下关条约》或《日清讲和条约》。《马关条约》的签署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中方全权代表为李鸿章、李经方,日方全权代表为伊藤博文、陆奥宗光。
  根据条约规定,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后因三国干涉还辽而未能得逞)、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给日本,赔偿日本2亿两白银。中国还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
  《马关条约》使日本获得巨大利益,刺激其侵略野心;使中国民族危机空前严重,半殖民地化程度大大加深。该条约适应了帝国主义列强对华资本输出的需要,随后列强掀起了瓜分中国的狂潮。

台湾1945年收回
另外的赔款、开通商口岸、开设工厂没什么解除可说的
后2个也是中国近代化本身的需要的
至于割辽东半岛,在签定不久就在俄、德、法3国干涉下由中国赎回

马关条约似乎是没有解除过,而是新中国成立后,一切的不平等条约都不予承认了,实际上是都被废黜了。

真够可以的,马关条约从来就没有被解除。如果被接触的话,割让给日本的地方(包括琉球群岛,这也是条约的一部分)我们都收回了。不知道底下两个家伙说的什么屁话,如果真的废除,中国还用在钓鱼岛费那么大劲吗?

应该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宣布终止一切清政府与列强签定的不平等条约.也包括马关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