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quid战队dota2官网:关于培护费和误工费的标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13:10:30
我是供电部门的一名法律事务工作者,前几天,碰到一个这样的情况:2005年11月23日因为连下了多天的雨,路边的一根路灯出现了漏电的情况,一个四岁的小孩子在路边独自玩,无人看着,不小心碰到路灯杆上,被220V的电烧伤了,现在家长要求我公司赔偿,我根据国家规定,与其协商,其治疗的医药费用全部由我公司承担,但对于大人的培护费,按国家标准并结合本地其际生活水平每天给予了20元的补偿,(本来是17元,考虑其孩子小,培护的时间长),营养费按国家标准以本地最高标准给予10元/天,并适当的做出了五百元左右的精神损失补偿.本来这已经是给得很宽的限度了,任何赔偿都以国家最高的标准来给付了,但家长却很不理解,认为赔得少了.
但实际上,因为本来医药费根据规定是要住院才能报销的,但考虑到小孩子受到惊吓,不愿住在医院里,且家离医院很近,就根据医生的建议一直看门诊了,这我们也能理解,给予实际报销了,但对于培护的天数,因为看门诊天数长了,就不好介定了,引起争议了.家长认为从被电伤开始一直到现在都要算在培护内,而且要算两个人的,但我们认为,在电伤的前期是可以由两人培护的,但在后期是不需要的.
再者家长认为,孩子小,现在被电击伤,对以后孩子的身体发育会有影响,也要求给予补偿,我对这一点没有找到相关的法律依据,想请问下有谁可以解答一下.
还有关于精神赔偿,家长也认为赔得太少,最少要2000元,因为精神赔偿在我国好像关没有明确规定赔多少,只是根据本地生活水平的高低适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对精神上的安慰,所以,不知道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能算出到底我们该赔多少??
最后,关于营养费的赔付,查阅了有关规定,我们这里最高是10元/天了,但家长说10块钱一天买2盒奶给孩子都不够,那么对于这个营养费,国家是如何做出的标准和介定的呢??

护理费原则上参照当地护工的一般标准,营养费则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自由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