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一米七五标准体重:我不应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03:58:55
我叫超,来自宁波的慈溪。我2004年9月入学慈溪的一所职业高中(职高),在慈溪读了一个学期。2005年2月转学到余姚的一所职高——余姚四职校。
2005年9月中旬被学校处以”记过”处分,我对学校的处分表示不服,请问大家:学校对我的处分有理吗?
事情经过:9月15日(星期四)傍晚,同班同学王某和吴某故意踢破我们寝室的门。事后我与同寝室的4个室友把事情告诉了班主任和学生处老师。
9月15日晚上,王某在他寝室声称要打我们5个人(我和4个室友)。为了证明事实,当晚9点多,我把王某叫到了我们寝室,问他是否要打我们,他也承认是要打我们。我问他,什么时候要打。他说明天。 我又问他地点,他让我说。我就说在校门口。在走之前他还说,等他叫好了人,叫我们别后悔。
事后我也非常害怕,就打电话给我认识的一个社会青年,叫他9月16日来学校门口。
9月16日中午,我在学校里碰见了一个社会青年(原先是高3的)在学校里,叫他出面让王某向我道歉。当天中午王某向我道了歉。
9月16日下午3点多,由于在这期间无法联络到他。他带几个社会青年在校门口等好了。后来和几个社会青年在校门口等了一会儿,王某没有出校门。后来我们就走了。
9月18日返校,才知道, 在9月16日下午3点多王某报警的。
9月18日晚上,班主任叫我把9月16日的事情成材料教给他。当晚我就把材料教给了他。
时间到了9月28日。学校通知我爸爸到学校去,在学生处里我也承认了事实(我说9月16日,我叫来几个社会青年在校门口,后来王某没出来,我和几个社会青年就走了),当天学生处主任叫我写张保证书,我当晚就写好就交给他。
10月份的一天学校在全校的集会上,给予我“记过”处分。
集会结束后,我找到了学生处主任,表示对处分不服。他说,处分不是他给给的,是学校给的。我就也没说什么了。
我觉的学校对我的处分有点重,不应该是“记过”,因为在“记过”前还有“警告”和“严重警告”。我没打他,不应该是“记过”处分。

学生间打架那是内部矛盾。如果找来外人,就是外部矛盾。你虽然没有打人,但是情节更为严重。产生的后果更坏,因为两个同学间打架,别的学生不会觉得什么,年轻人,谁没有冲动的时候。这种可能就是警告,甚至只是批评教育,请双方家长。
但是你找来了社会上的人,会让别的学生感觉到学校里很不安全,每个人的人身安全都受到了威胁,这种情况比较恶劣。
学校的处罚是正确的。另外并不是说处分要一步一步的的来。你看被判刑的,很多都是一上来就是死刑的,没有说先来有期,再无期再死刑的。

人选择处理事件的方法只能有两种,

1.和平的善意的告他一状。
2.残忍的恶意的将他摆平。

而你在被威胁时没有告状,叫人摆平又缩手缩脚,结果对方在无伤状态下反咬你一口,这只能说明你解决方式有问题。

“警告”和“严重警告”都是用在校内纠纷,例如单挑。涉及校外人员的一律按“记过”处理,严重的直接退学及转交少年法庭处理。明白了吧,兄弟,与人为敌需要的是头脑和法律知识,害怕和妥协的侥幸心理是要不得的

的确有点严重,但是我们在这里说有什么用呢?你难道要去学校反抗不成?有些事情过了就算了,反正自己心里清楚,对得起自己就行了,信得过你的人自然信得过你,信不过你的人,就算你没记过也信不过你。我知道可能你觉得这样记过,对你不公平,但是,现在不公平的事情,多了,反正都过去了,而且马上要放假了,开开心心考完试过春节吧~~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