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新理念:病退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9 22:20:46
我是2000年开始在一家国有企业参加工作的,现在已下岗,养老保险也是从那时开始缴纳的,我有严重的心脏病,我想办理病退,但规定养老保险缴费必须达到15年,我肯定没有.如果等到15年,那还有10年太长了.
请问我能否在私营企业开张证明,证明我1995年起即在该单位上班,然后将养老保险缴费时间向前追溯到1995年.
请问在私营企业里开具的证明能否作为向前补缴养老保险的依据?

养老保险起始缴费年限,必须从参加工作时间开始,而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只能以人事部门或劳动部门的相关批准材料为准。私企的证明一般不会认定为缴费依据。
现行养老政策,对于当地个人缴费前的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加上个人缴费时间,累计达到15年的,可予办理退休手续;不足的,可一次性将个人帐户余额清退,不享受退休待遇。
对于想办理病退,国家有相关政策,需要由个人提出申请,单位报当地社保局的医疗认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评定,达到四级以上等级的,才可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同时,还与你年龄有关,病退年龄须在法定退休年龄的5年内,但需同时满足前条中的累计15年底线,否则,不能退休,只能一次性清退个帐余额。
另外,如果伤残认定结果在四级以上等级的,年龄不行,办不成提前退休,还可办理退职手续,待遇虽然低一些,但还过得去。
你下岗后,单位应统一办理申请领取一定年限的失业保险金的,请向原单位咨询。
须提供的材料,具体请与当地社保局咨询、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