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通道分析技术:明清的法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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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律:

  *严酷镇压危害君主专制统治的反抗行为
  (明律加重了对危害国家行为的镇压,谋反、大逆一
  律采用重罪加重的处罚原则。)
  *严惩侵犯地主阶级财产的行为。
  *严惩臣下结党和内外勾结 ―――《大明律》专设“奸党”条。
  *严惩贪官污吏 ―――《大明律》规定:对贪财枉法的“枉法赃”严惩;对监守自盗,不分首从,并赃论罪;对执行监察职务的“风宪官”,若犯贪污罪比其他官吏加重两等处刑。此外,明大诰也侧重打击贪官污吏。
  *加强对经济关系的调整
  *明律于唐律比较,大为严苛,所谓“轻其轻者,重其重者”。原因有三:(1)明朝处于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广大人民的反抗斗争更加激烈,统治者不得不诉诸刑律。这是明律严苛的根本原因。(2)明太祖以“重典治乱国”为指导思想制定明律,明律只能是重典。(3)宋元以后的商品经济的刺激,封建官吏更富有贪婪性、掠夺性,因而激化了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侵犯了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尤其是皇权利益。

  二、 清律的镇压特点
  *以严刑峻法推行政治、思想高压政策:(1)扩大反逆罪的范围机器株连范围;(2)以“文字狱”推行文化专制政策 ―――文字狱指因文字著述而被罗织罪名所构成的冤狱。
  *维护满族享有更大特权的封建等级制度―――良贱同罪异罚,保护贵族官僚特权,赋予满族人更大特权(减等、换刑)。
  *保护满汉地主阶级的财产所有权
  *反映了封建社会后期阶级关系、阶级关系的变化
  *建立了更加严苛的刑罚制度 ―――迁徙、充军、发遣、凌迟、枭首、戮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