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 玻璃容器:如何避免人大监督权对法院审判权的僭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5:22:03

1、人大的监督只能是立法的监督和对法律适用的监督。不具体到每一个案件
2、人大的监督以质询和出具建议书为主要方式,另外可以采用检察院体制,即责成检察院具体监督或者向上级机关反映情况。
3、最重要的就是钱,财政独立了,司法系统自然独立了
至少也得像审计系统一样

1、法院经费来源脱离地方财政。
2、法院行政级别提升半格,与人大平级。
3、提高人大、法院和社会各界司法审判独立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