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忽忽造句:我这种情况可以离婚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04:44:02
我有三个问题想问,我和我老公当时为了拆迁多分平方房子领了结婚证,但户主是他父亲的名字,我离婚可以分到一些吗?二,我今年生重病(肾病)他们提出离婚,可以成立吗?是不是不同意满二年就可以我不签字也可以离婚的.三,如果离婚,我可以让他们照赡养费吗?

  • 第一个问题:收集、提供房屋是共有财产的证据,共有财产是可以有分割权力的。

  • 第二个问题:如果不能协议离婚,只有诉讼离婚。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离婚的。下列情形调节不成功是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第三个问题:不存在夫妻之间离婚时不存在赡养义务的,只有子女才有赡养义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

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财产分割】

1、《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协议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

1、夫妻双方未亲自到场的;

2、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3、相应证件、材料不齐全;

4、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5、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诉讼离婚】单方面起诉离婚,需要身份证、结婚证和相关证明材料。没有结婚证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或开具证明。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拆迁问题,你介绍的不清楚。如果你老公父亲和你们一直共同居住,没有分家,那么,这个拆迁后的房子应当时家庭共有财产。你可以主张分割。其中有你的份额。(该问题存在争议,我国法律对家庭共有财产没有明确规定)

婚姻问题,1、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助、抚养的义务,在你婚姻期间得病,你老公应当承担医疗费,如果因医疗费欠债,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你离婚后的医药费自己承担,如果离婚协议没有约定,法律没有规定婚后你老公有给与你生活费的规定。2、离婚的法定原因里面没有:一方患病另一方可以离婚。一般情况下是按照夫妻感情破裂为标准判决离婚的。法院会根据你们双方的感情情况判决是否离婚。如果法院第一次驳回你老公离婚的诉讼请求,你老公在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你们离婚。3、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疾病的一方会多分到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应当设计不到你们拆迁后的房屋,因为该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家庭共有财产。你要是想分割该房屋要另行起诉。

1、你提出的第一个问题不准确.房屋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登记为谁,房屋的产权就是谁的.但也有另外,在房产部门登记时,有一个房屋的共同共有的问题,如果该房屋在登记是你是共有人之一,你离婚时就可以主张财产分割,否则无权!!!
2、离婚的要件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其他的情况与(楼上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