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都市黑岩讲的啥:生育后没有指标需要申请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9 15:39:39
我想知道在哪里能找到相关的文件,或者什么文件第几条
我和爱人去年五一结婚,我今年28岁,爱人26岁当时我们没想姚孩子,后来双方老人都不同意,我家孩子现在2个月了,我想问问哪里有相关文件说明我们不在超生范围,不属于计划外生育。

一、非农业户籍公民符合下列条例之一的,经本人申请,区县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1、经指定的医疗单位诊断证明,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劳动力的;

2、婚后五年以上不孕(不育)证,年满35周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3、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

4、再婚夫妻(含一方再婚,一方初婚),原有一个子女的;

5、市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夫妇,需带着一年以上连续治疗病例、诊断证明、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到村委会计生办申报。

二、农业户籍公民符合非农申请二胎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生第二子女:

1、 夫妻一方因残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是二等二级以上残废军人的;

2、 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

3、 男方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并负责赡养女方父母的;

4、 家中只有一个女孩,女方年满35周岁的

5、 夫妇双方都属再婚,男、女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另一方只有一个孩子的;

6、 同胞兄弟中一人婚后没有生育能力或因特殊原因不能结婚,其他人各生一个子女的,经协商一致,准许其中一人再生一个。如果经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必须与生育第一个子女间隔四年以上,女方年龄要达到28周岁,再婚夫妻女方系初育者除外。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夫妇,带者病例、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有关证明、同胞兄弟协议书,到村委会计生办申报,待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