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瑶艺拍卖有限公司:我想了解下有关“离婚”的一些问题,谢谢大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4 13:52:43
男人现在有房子、老婆和一个五岁的女儿,男人和老婆感情非常不好,原因主要是男人事业不成功,而且很喜欢玩麻将,老婆是个女强人,她认为男人不比女人强就不配做男人,她们的感情就这样在每天的争吵中没了,房子签的是老婆的名字,家、女儿几乎都是女人在支撑,男人的家人也没对他们有多少帮助,因为出自农村老人们也没有多少经济来帮助他们,老婆在这方面总是不平衡,每天抱怨,唠叨、对男人的家人几乎到了恨的地步……其实男人并不是好吃懒做之人,只是事业上没有女人成功罢了,现在他在外面遇到一个真心爱他们女人……好吧,如果离婚的话,大概会是怎样的判决?房子、女儿都归老婆?男人将一无所有吗?
房子现在还在供的期间,而且男人因去年做生意亏了五万多,有债务在身,女人有没有共同责任?

关于你的女儿归属问题?
  根据新《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如果双方都不要求抚养孩子、都要求抚养孩子或一方要求,可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教育程度及孩子的意愿等等判决归谁抚养。原则上都会偏向女方,如孩子未有表达能力将等其有表达能力后还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判决(这条建议参考律师的意见)。
  关于财产如何分配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其他内容可参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详细请见下面网址

  http://www.lawmax.com.cn/pages/hunying/063212156384767164.html

的确,男方真的不是做生意的料,而且总有相当多的借口。
如果离婚的话,夫妻财产平分,家庭债务夫妻双方负连带责任,女儿没有责任,房子如果是婚后购买的,那么夫妻一人一半,不以房产证上面的名字而判为个人财产,如果一方有外遇,造成婚姻破裂,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法院要求过错方赔偿精神损失费。

看你了,如果他知道有第三者的话,就没有多少了,会成为他不给你财产的证据

天那!也有与我一样命运的男人那.分手!离开她,那怕是一分钱也不要.男人要的是个面子.连这一点不懂的女人,启之……

财产平均,各人各半。。

错误,不管怎么样,夫妻财产平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