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不履行大陆判决:我是单身的,我已有身孕三个月,我想把这小孩生下来。我想问一下南宁的民政:我可以办准生证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2 18:49:28

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小孩子的准生证不在民政部门办理,而是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理(南宁市的在鲤湾路12号)。现在对于头胎的叫法不叫办准生证了(只有生二胎的才需要),也就是不需要准生证了,只要到计生部门办理一个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就行了。
不过,由于你是未婚先孕,由于像你所述的是单身的话,就要交纳高额的社会抚养费(要3000~6000元)才得办理。 如果,你不办理而生育的话,罚款可能更高。并且,以后小孩落户口及上学将是大问题。(当然,要是是在农村的话,没有问题的)。
要是你能在小孩生出来之前找到人结婚,并且尽快办理计生服务手册,交纳的社会抚养费也就200~500元,就行了。

最后,在你生下来之前,你还是成熟的考虑一下吧,单亲妈妈是好艰难的,你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并且这样的情况日后对小孩子的成长也是极其不利的。我建议要是不是什么特殊原因的话,你还是先放弃生育吧。日后条件成熟再说。

好有勇气哦...

....应该可以,不过有点麻烦

可以的,直接去民政局问就知道怎么办了,不过以后结婚就不能再生第二个了哦,要想清楚。

真是佩服哈!~~~~~~~~~~~~~

想生就生吧,反正结婚了也是要生的啊!自己一个人不也是满好的,不过社会真不公平,就因为单生要生个小孩就要3000到6000块,抢啊!
我靠,农村就可以,晕!什么社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