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三国卧龙济世吧:大家帮下忙,我姥姥和老爷住在一起8年了,但是没有登记,是后到一起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02:44:02
现在老爷去世了,房照是老头的儿子的名字,
现在他儿子要卖房子,我姥姥现在有继承的权利吗?
街道不给开证明,但是街道知道我姥姥和他已经在一起8年了,
他儿子找的街道不给开。
我们该怎么半?
谢谢大家了~

现在《婚姻法》已经没有事实婚姻一说了。你姥姥和姥爷尽管一起生活了八年,也不能称为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只能认可为同居关系。
关于同居关系的继承权问题,现在法律争论很大,基本上不主张同居关系拥有财产继承权。打起官司,你姥姥胜算的几率比较小。
对你姥姥面临的问题,需要做两方面的取证,一是同居关系举证,即拿出同居关系的证明来,比如说居委会的证明、邻居的证明等等;另一方面,需要对其要求的财产举证,即拿出该房产系两人同居期间共有财产的证明来。你姥姥要求继承财产,只举证同居关系是不够的。
根据你所述情况,该房产登记人是你姥爷的儿子。不知道该房产是否是你姥爷与你姥姥同居前的财产。如果是你姥爷与你姥姥同居之前的财产,完全是他的个人财产,你姥姥是根本不能继承的。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只能是你姥爷的儿子。

事实婚姻,有部分继承权。只要能证明8年时间,以夫妻关系相处,有邻居许多人证明。

按照现行法规,没有进行婚姻登记,你姥姥没有继承权。

这个是毋庸置疑的,没有登记,就不算是你们家里的一员,根本没有权力继承。说话狠了点,不要介意,这50分给我吧,我不嫌少,我现在急等着分用,给我吧。

没有结婚证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当然没有继承权了塞!

中老年人未婚同居纠纷多 法律专家:只有法定登记的婚姻才会得到保护

中老年人丧偶后未婚同居的现象目前越来越普遍。很多人认为,未婚同居很自由,双方相处很平等,没什么不对,而且分手也很简单。然而,由未婚同居引起的各种纠纷却越来越多。法律界人士提醒:中老年人虽然有自行选择伴侣的权利,但是任何婚姻都得经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才能得到保护。

同居5年痴心女人财两空

重庆江北区五里店的刘丹(化名)女士和门涛(化名)先生已同居5年,近日因为财产分割问题而反目成仇。

门涛在重庆市内一家企业工作,1999年下岗,每月只有180元的生活费。而当时刘丹在一家民营公司当出纳,每月固定收入千元以上。1999年底两人认识后,彼此都有了好感,刘丹没有嫌弃门涛下岗,和他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了一起。因为两人都离过婚,且都是40多岁了,所以也没有去登记办理结婚手续。同居后虽然经济上不宽裕,但刘丹没有任何怨言,每月收入都全部用于家用。

今年初,门涛的单位破产,一次性补偿门涛10万元钱。门涛拿到钱后,立即提出和刘丹分手。本来以为日子会越来越好,没想到“丈夫”一拿到钱就要和自己分手,在一起生活了5年,到头来自己什么都没有,刘丹感到一片茫然。

记者咨询了律师。该律师称,他们这种同居关系,只能对同居时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门涛单位补偿的10万元钱只能归门涛所有。

法定婚姻保障双方权益

《婚姻法》规定了中老年人再婚后双方互相扶养的义务。记者就曾听闻:一对老年同居者双方健康时恩恩爱爱,而当女方重病时,男方却不愿承担责任而拒绝照顾女方。老太太的子女认为应该由男方照顾,所以也不管老太太。后来,老太太奇迹般地病好了,想到男方的绝情便决定离开,但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什么财产都没有分到。本来家里的孩子就反对老太太未婚同居,见老太太又回来了,自然觉得丢脸,也就没有好脸色了。如果当时他们登记结婚,男方就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老太太就不会没有人照顾了。

婚姻应寻求法律保护

针对现在中老年人未婚同居增多的现象,法律界人士提醒中老年人:我国法律条文明确规定,未婚同居期间,如果产生财产分割、法律继承和扶养等方面的纠纷,将不受法律保护。他们认为,独身中老年人真正相爱,就应给予对方安全感,克服困难追求真正幸福的晚年婚姻,决不要遮遮掩掩或者忍气吞声;要明确关系并登记结婚,得到社会和法律的认可,获得必要的法律保护。个别老人在经济不平等条件下建立未婚同居关系,更要慎重思量,否则只能自吞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