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儿童团原版伴奏:男人强奸男人在法律上怎么定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7 17:07:43

关于同行强奸,我国法律依然是空白,所以不算强奸罪,一般以侮辱罪、故意伤害罪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论处。
同性性侵犯
我国1979年制定的《刑法》中,流氓罪规定的“其他流氓活动”中包含了“同性性侵害”行为,当时称为“鸡奸”。但1997年制定的《刑法》中取消了有关流氓罪的法条,把流氓罪分解为4个新罪名,但都没有关于“同性性侵害”行为的规定。依据“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1997年《刑法》生效后发生的“同性性侵害”行为,就难以再按犯罪论处,此类案件法院也无法按强奸罪惩处,只能以其他罪名轻判。

1997年《刑法》还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所以说强奸的对象必须是妇女,“鸡奸”不属于强奸罪。发现“鸡奸”行为,一般以侮辱罪、故意伤害罪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论处。还有,1997年《刑法》规定有猥亵儿童罪,但儿童是指14周岁以下,也就是说,一旦同性性侵犯的对象是14周岁以上的男子,在《刑法》规定中就不能适用。而目前的实际情形是,男子特别是成年男子遭受同性猥亵、强奸,在《刑法》上没有明确规定,有关这方面的保护几乎是空白。

中国的刑法在理论上已经限定的强奸的定义只能男性对女性的性侵犯,男性对男性在中国法律是还是空白,

我认为,这种行为可以包含在重度伤害罪之中。毕竟男人与女人的生理条件不同,男性与女性受到性侵犯后产生的后果严重性不同,男人与女人的承受能力也不同,同一种罪行,行为实施者和行为承受体情况不同应该区别对待,但这毕竟是一种对公民的严重人身侵犯行为,法律上应该定罪和应该受到严厉惩罚。

暂时法律没有规定男人是强奸的主体资格,这话题也正在讨论之中,不过刑法宗旨是没有明文规定不为罪,也不处罚。所以男人强奸男人在法律上是不定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宗旨是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在我国,强奸罪的主体是针对异性
我国没有规定男人强奸男人的罪
所以不为罪
也就是说,
在我国,男人强奸男人在法律上不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