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城园新浪博客海军:请教acco125125,关于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1 23:00:19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在第二年初可以直接转入实收资本吗?如果不行,那我应该怎样做?会计分录如何处理?
谢谢您了!

你好。

资本溢价形成于投资者出资时,是投资者根据出资协议、企业章程等的规定,实缴出资额超过其在该企业中应享有的“实收资本”份额的部分。根据规定,资本溢价不由实际出资的投资者单独享有,而为企业全体股东共同所有。

而实收资本属于法定资本,与企业的注册资本相一致,无论在来源上还是金额上,都有比较严格的限制。正是由于法律的规定,资本溢价不能直接以资本的名义出现,只能计入“资本公积”。

因此,资本溢价无需、也不能直接转入“实收资本”科目!

根据企业法(如公司法)的规定,资本溢价可用于转增资本。

因此,只有在企业依法办理了资本公积(含资本溢价)转增资本的手续,使得该资本溢价被法律确认为法定资本(即注册资本)后,企业方能根据这一经济业务编制题中的转增资本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