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精彩院士候选:改名-----法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5:24:57
. 你好律师! (懂法律的人)

法律有规定,成年人不可轻易改名吗?

我现在很急,希望可以改掉,帮忙!

成年人改名:改名的状况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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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改名的法定性

  改名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必须慎重。一般改名,是指改常用名。改常用名之后,如只限于平常能够使用,就无需履行法定程序,只要自己确认并且多用就行,不必要去公安局办手续改户口簿(如果愿意办手续当然可以)。

  如果要改法定名,就要经过一定的审批手续,各国在这一点上具有共同性。如《瑞士民法典》第30条规定,如确实存在重要原因时,住所所在地的州政府允许其更改姓名。在芬兰,根据1912年颁布的《姓名法》,公民若要改变姓名或增减自己的名字,必须向省政当局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准后并在地方报纸上声明,然后才能向户籍机关登记备案,方始生效。

  在我国,受理公民改名的是各地公安局的户籍部门。

  在改名前,你一定要慎重考虑,一般改了名后不要轻变更。

  一般来说,姓名在我国变更时,应按照《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后再作变更。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公民改名必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有的人往往忽视这一点。

  曾有一位青年人,搞了一项发明,他用新的名字向专利局申请了专利,之后,却遇到了麻烦,主要是新名字和工作证、户口簿上的名字不符。他振振有词地对户口登记机关

我国法律~甚至是宪法~都有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自己是能决定自己的姓名的~只要是合法~就可以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