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传统美德教育:离婚七年之后,前妻突然说你有一个七岁大的儿子请问该负责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6 04:40:17
在离婚时,前妻并没有说自己怀有身孕.离婚证上写明两人无子女.七年里,两人并没有来往.前妻却在七年后的一天找到当事人说他有一个七岁的儿子,并称其实在离婚时她已怀有四个月的身孕.那时当事人已经组建了新的家庭,为了不影响现有家庭,当事人给了前妻18000元的抚养费,那时说的就是一切费用都已付清.
可是几年后的今天,她又找上门来,说自己得了病,所以要求当事人付孩子的学费及生活费.并找到了当事人现任妻子和孩子的家里.请问对待这件事情当事人该怎么做,有没有必要去做一次亲子鉴定?如果是亲生的,那么现在该继续给这个孩子抚养费吗?如果不是,那原来给的18000元,还能通过法律的途径要回来吗?

我估计不是,因为已经有四个月了做母亲的会没有感觉吗,离婚非同儿戏,暨然是你的为什么一生出来就不来找你,我估计肯定是她哪个情夫或她偷情不知是谁和她生的,想搞点钱用用,不用管她,要么去做个亲子鉴定,如果不是你生的你还可以告她企图敲诈罪。

如果你不想继续支付抚养费的话那就去做亲子鉴定吧。
如果是亲生的,就必须继续给这个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是,你可以以欺诈提起民事诉讼,因为是做了亲子鉴定后才知道孩子不是亲生的,那么时效还未过去,还可以把这笔钱要回来。但是也要看她有没有能力拿得出这18000元来,如果拿不回来就没办法了,强制执行也没用。

如果是青亲子的话,当然要负责。想想他妈妈一人养了他七年,容易吗???!!!

先做亲子鉴定后再说后面的事情.

大家站在那位生病的女人角度看看!

讹钱.我怀疑孩子不是那个男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