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心散文读书笔记300字: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呢?法律高手请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2 04:05:37
事情原委:
有一天,王某去麻将馆,刚刚做下.张某说王某的椅子碰到他的椅子了,王某说是不是你不胡牌呀!,话音刚落.张某拿起板凳砸向王某,王某倒在了地上,被旁人扶起来,王某拿起板凳把张某砸倒在地上.张某住进医院,半个月之久.现张某出院,他的医疗费王某应该付百分之多少,张某和麻将馆的老板有责任么?该付多少?

呵呵,偶给你解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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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张某倒地后王某并没有继续对张某实施殴打,说明王某并无想要将张某致死的动机,而王某因复仇心理将张某砸倒在地,所以王某与张某责任同等,麻将馆老板的责任很小~

故意伤害
防卫过当是指对于正在发生的......
从表述看,应该是属于报复!

防卫不适时!

正当防卫的成立必须符合“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这一时间条件,即不法侵害已经开始、尚未结束。只有在这一过程中,才是进行正当防卫的合法时间。超出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范畴而进行的防卫称为“防卫不适时”或“不适时的防卫”,其中不法侵害开始前的防卫称为“事前防卫”或“事前加害”,而不法侵害结束后的防卫称为“事后防卫”或“事后报复”。防卫不适时,因为违背了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而不能成为正当防卫,如果构成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旨在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损害行为。

(二)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

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范围。就该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至于不法侵害的程度,通常限于具有暴力性、破坏性、紧迫性的不法侵害行为。(4)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所实施的。

事实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而对臆想中的侵害进行防卫,属于假想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

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

3.对象条件。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第三者,至于不法侵害者是否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并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对于未成年人以及精神病人实施的不法侵害,只要具有紧迫性,不管事前是否知道其为未达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都可以对其进行防卫反击。但在防卫手段上应有所节制。

4.主观条件。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不是出于上述目的,不能成立正当防卫。因此,下列三种行为,不是正当防卫;(1)防卫挑拨。是指行为人出于侵害的目的,以故意挑衅、引诱等方法促使对方进行不法侵害,尔后借口防卫加害对方的行为。(2)相互的非法侵害行为。是指双方都出于侵害对方的非法意图而发生的相互侵害行为。(3)为保护非法利益而实行的防卫。

5.限度条件。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是区别防卫的合法与非法、正当与过当的一个标志。

二、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

(一)防卫过当的概念和特征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其基本特征是:(1)在客观上实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害。(2)在主观上对过当行为及其结果具有罪过。至于罪过的形式,只能是间接故意或者过失。

(二)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行为的罪名,应当根据具体过当行为的性质,以及行为人的罪过形式,并依据刑法分则有关条款予以确定。

对于防卫过当行为的量刑,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实践经验,具体适用该款规定对犯罪人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应当综合考虑如下因素:

1.防卫目的。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而防卫过当的。较之为保护自己合法利益而防卫过当的,前者的处罚应更轻。。

2.过当程度:即所造成重大的损害后果与必要限度的差距。轻微过当,则罪行轻微,处罚亦应轻微;严重过当,则罪行严重,处罚相对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