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约装饰效果图:求救,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03 12:22:27
我于一年前和房主签下买房合同,今年由于地皮涨价,房主以合同未有其夫人签字不能生效为由(房产证上是房主的名字)百般敲诈,一再提高价格,最后甚至提出合同无效,我对法律一窍不通,想请教各位专家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规定: 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你看了这规定心里就有底了。

如果还没有过户,那你就赶快起诉要求过户。

他说的那个话 是胡搅蛮缠 ,你不要理他 你要是打官司 绝对能胜诉

这属于违约行为了,你应该去告他,除了买房以外 还能获得一定的补偿金 快点行动吧

不用管他,根据法理,夫妻之间是有家事代理权的,他的理由不成立,有种就让他告.
家事代理权虽然在我国民法中没有规定,但是在台湾地区的民法典中却有规定,就是家庭成员有代理对方行为的权利.
你说的事情中,虽然房主夫人没有签字,但是他签字也可以代表其夫人签字,所以不要怕他.

起诉。。绝对赢。。现在厦门都是这样的例子。。花点钱拿着合同上法院告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