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宝石家园怎么样:100分!!房屋公证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4/28 10:13:47
我有一套房子和一套店面需要公证 价格大概在50W左右 如果要去公证的话要准备些什么东西? 公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麻烦吗? 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请回答的详细一点!!!!

急啊!!!
就是公证这套房子的继承人是我 他人不得继承

首先要确定公证内容,即公证什么.
其次是手续,即如何公证.要求带产权证和本人身份证以及与公证内容相关的其他证件,到公证处登记添表,并按公证处的要求,做好房屋和店面的评估工作.
最后是领取公证书.
其间的费用,房产评估费约3千元,公证费约8百元.
如果仅是所有权问题,产权证就够了,公证没有意义.如果没有权证,则不能办理公证.

房产证 公证所 律师 以及产权双方 还有几百块钱公证费用

二、关于房屋公证
1、你的房子是否属于必须公证的情形
根据司法部与建设部于1991年8月31日联合下发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下列房产交易当事人必须先办理公证,然后持公证书和有关手续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1)、合法继承人继承房产,必须提交“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合法继承人和遗嘱受益人根据未经公证的生效遗嘱内容签订的遗产分割协议,应当办理公证;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人公证书”和受赠人的“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
(5)、各地房地产管理机关和司法公证机关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其他房产交易事项必须办理公证的规定。
另外,国务院2001年11月1日施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拆除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14条),被强制拆迁的房屋应当由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17条),产权不明确的房屋应当由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29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如果你已经具备该房产所有权证书,再进行公证,对产权归属没有任何作用。
2、关于公证的程序问题
你可以自愿办理公证事项,根据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公证程序规则》要求:
第十七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受理: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的,公证机构应当受理。
对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因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申请。
第二十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单。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回执上签收。
第二十一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告知其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承担的义务。告知内容、告知方式和时间,应当记录归档。
第二十二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者补收手续。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
第二十三条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指派承办公证员,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要求该公证员回避,经查属于《公证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应当回避情形的,公证机构应当改派其他公证员承办。
三、个人的债务的问题
《婚姻法》未规定个人债务的偿还问题,但个人债务个人偿还是不容置疑的。该房屋系你的个人财产,无需为另一方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四、注意财产转化事项
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如果办理继承公证,就按楼上说的办.
有继承权的人都要带身份证一致同意并亲笔签名由你一人继承.如果你是唯一继承人,只要你本人身份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