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叶青比不过劲酒:请求法律援助:关于合伙人之间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中科新闻网 时间:2024/05/10 12:38:23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我与我的合伙人我们合伙成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广告公司,我的合伙人是做印务公司的。公司成立到现在有三个月,我们的合作上出现了一些在我看来比较严重的情况。
在合伙之间,我对对方的人品不是很了解,合伙成立之初,除公司章程外,我们私下还签定了一份合伙合同。
合同上有几点明文规定:
1、合伙人不得从事与合伙事业相竞争的业务
2、公司一切重大事项双方共同协商,合伙事业中产生的支出需经双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
3、退股需提前6个月告知,经全体合伙人通过方可退股。
(原文字面上可能不是这样,但意思就是以上所述。)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了以下问题,我想退股。
1、我的合伙一直在经营广告类业务,如喷绘。
2、客户单位找到我公司印宣传单,经我公司的员工设计并修改完毕后,合伙人硬生生把业务划做她自己印务公司的业务,并声明只给我公司设计费。
3、公司的部分支出费用,含行贿,出差车费(她自己的私车)等费用,事前并未经过商量,事后才对我讲她支出了多少什么费用。考虑到合作上的关系我签了字,公司财务人员根据她的指示把上述费用造入工资表。
4、广告公司与印务公司产生的费用,如办公上的打印、复印等,她给广告公司算的价格名义上是打8折,实际上她也是在谋取暴利。(公司复印少,打印多,计算的价格未打折前甚至比其它印务公司收得更高。)
现在的问题是,公司在一个月之类就造成了很大程度上的亏损,面临这种情况,我希望能立刻退股或者将公司申请破产。(后一种办法可能性不大,因为很多费用的支出实际上可能根本就是不存在的。从现实角度来说,公司的经营状况是我亏钱而她不亏,甚至可能有赚。)如果她不同意我退股,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有优势吗?我可以从哪些方面起诉来请求判决我们立即解散合伙?我觉得这种人是不能长期合作下去的了,我不希望付出血汗后永远面临更大程度上的亏损

请详细分析,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的帮助!
我们的出资比例是我40%,她60%
请问1楼的朋友,公司处于亏损经营的情况,如果请求股份转让,即转让我的股份给她,亏损的部分还是由我来承担40%对吗?
我们私下签定的合伙合同,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们的公司性质上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同时贵公司成立于三个月前,故应当适用最新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根据该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你没有表明你与另一个股东对公司各自享有的股权比例,那假设你的投资额占到10%以上,你就可以依据该条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解散公司了。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即你必须能够证明“贵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对这个问题,你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虑,1、通过公司审查帐目,说明公司已经严重亏损,继续经营已无意义。2、因为你与合作人先前有协议约定‘合伙人不得从事与合伙事业相竞争的业务’,那么如果你能举证证明合作人的印务公司其经营范围与贵公司经营范围有重叠的话,就能说明你的合作伙伴在公司营运过程中有违约行为,并且她的违约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贵公司的利益,对此,你是有权要求其赔偿的(由其个人对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
  鉴于你提出的有关费用报销的问题。因为你们先前约定‘合伙事业中产生的支出需经双方共同签字后方能生效’,因此,未经你认可的费用,你有权提出异议;但你已经签字的部分,估计就难说啦。
  鉴于贵公司与印务公司的业务往来问题。原则上,公司法是禁止股东私自与公司发生业务来往的,但公司章程或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如果其没有任何授权就于贵公司发生业务关系的话,你可以请求法院判令收缴其该笔收入归公司所有。

你们这不是合伙,而是共同出资成立公司.
你可以对方违约为由起诉,要求解散公司.对方违反合同第一条.如不解散则只能要求转让股份,而不能退股.

首先你们不属于合伙,合伙不是独立的法人,你属于公司股东。
其次从合同上看,另一位股东没有做出违反合同的事,如果你想主张权利,应该从合同的性质去否认,因为你们订立的合同是合伙合同,可以去法院申请该合约无效,然后退股。

找个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咨询费用一般是50~100.
三楼说的很清楚哦,给点个人建议,诉讼前收集好证据材料,比如去工商局打印对方公司的“内资营业登记详细内容”电脑单,费用50元。证明其违约从事竞争业务。去法院首要就是准备证据。建议最好协商解决。哎~诉讼难啊,肥了法官,苦了自己。
你私下合同双方签字有效,可视为股东会议决议,只是用错词,这点要咬死了。是公司章程的补充。
对于你签了字的费用支出你是要不回来了。现在开始不要签字咯。